词条 | 增城市交通局 |
释义 | 简介增城市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含市交通战备办)为五科一室。 交通局属下事业单位共有14个,其中交通管理总站、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为副局级事业单位,12个股级事业单位为:交通稽查队、交通学校、路桥收费管理所以及设在9个镇(街)的9个交通管理所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港口、航道、公路、道路客货运站场、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3、组织、协调全市综合运输的衔接和重点物资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 4、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研究制订交通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有关交通规费和国家代征税的征收及稽查工作。 5、负责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清洗业、汽车租赁、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各类停车场及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机动车维修业及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指导、协调全市港口、公路路政、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 8、审核全市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资信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 9、组织制订我市交通行业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系统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发、环境保护;组织、协调交通系统的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审查工作;管理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管理道路、水路交通无线电通信。 10、组织、协调交通系统企业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11、组织、协调交通系统各单位的外经、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12、管理、指导交通系统的安全工作;协调海事部门管理好水上交通安全。 13、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根据增编[2001]75号文整理) 领导分工李永发同志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陈七建同志分管党群(包括: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人事、工会、团委、妇委、综合治理、计生、信访、普法),机动车维修及驾培业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协会,交通战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分管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含计财)、人事监察科、维修办、交战办、安全办、交通学校、交通运输协会。 林桂权同志分管公路、站场、港口、航道交通规划建设、路政管理、路费征收、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路桥收费管理、村道建设、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科协。分管科室(单位):规建科、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路桥收费管理所、村道办。 陈锦铭同志分管安全(包括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运政行业管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分管科室(单位):运管科、交通管理总站(含稽查队、各交管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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