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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大竹县教育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51号)和《中共大竹县委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委发〔2010〕12号),设立大竹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认真开展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3.加强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4.加强对全县贫困学生的资助和生源地学生的贷款工作管理。

5. 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大竹县域内新办学校的设置、校址定点、迁移、停办,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编撰地方统编教材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五)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大中专招生的有关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系统来竹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制度建设以及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五)指导学会、协会、联谊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文件中相关职能职责。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竹县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并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管理教育宣传工作,协调管理机关和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承担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和教育执法工作;拟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统筹协调、归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工作;负责学校法制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依法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牵头管理民办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计划基建财务股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编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校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统筹管理确定后的县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学校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基建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股室监督管理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和审批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学校基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全县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负责组织对学校危房的检查、鉴定、改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中小学德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科普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学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招生的有关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指导、评估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学生活动安全等工作;负责校园环境的建设工作。牵头管理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局机关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技术教育;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学生培养、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县域内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指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实施工作;牵头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学校。

(六)人事师训股

制定全县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育系统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才资源的配置和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全县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管干部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察、任用、考核、调配、推荐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基础建设、办学水平评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七)安全信访办公室(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督促、检查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指导、督促一般事故处理;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机关和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教育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落实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组织、督促、检查、指导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八)内部审计股

负责规范教育系统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出行为,对系统内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县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大竹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正职8名,中层干部副职5名。

纪检组长和机关党委书记按县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机构设置

大竹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教股、职教股、政策法规股、安全股、纪检组(监察室)、信访股、督导室、工会(学会)办等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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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8: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