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阅件登记 |
释义 | 首先需要明白什么叫“阅件”。 阅件就是不需要回复或办理的阅知性文件,与之相对应的称之为办件,办件需要回复、答复、办理。 “登记”是公文办理程序——收文办理程序——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里的第三个程序。 登记的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签收、启封、登记; 第二阶段——办理收文: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 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传阅、催办。 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 阅件登记就是机关的综合办公部门或公文处理部门对阅知性文件进行登记,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这里的“办理情况”不是指对文件中的事件进行办理,仅指将传阅件送给哪几位机关首长阅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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