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圆桌会议协定 |
释义 | 《圆桌会议协定》 1949年8月27日荷兰与以哈达为首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代表和印度尼西亚各傀儡邦代表、以及联合国印尼委员会的代表在海牙举行圆桌会议。11月2日荷印签订《圆桌会议协定》。主要内容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15个傀儡邦组成印尼联邦共和国,荷兰向该联邦共和国“移交政权”。12月19日,印度尼西亚联邦成立,苏加诺任总统,哈达任总理。12月27日在阿姆斯特丹和雅加达同时举行荷兰“移交主权”仪式。从此结束了荷兰对印度尼西亚长达340年之久的直接统治。1956年4月21日国会一致通过了废除圆桌会议协定的法案,从此,荷兰在印度尼西亚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印度尼西亚完全以独立的主权国家的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5月2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又提出收回西伊里安问题,直到1963年5月1日,西伊里安才回到印度尼西亚的怀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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