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释义 | 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委办),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正县级),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区)和市级各部门的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指示精神,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四)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调整和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参与研究制订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施细则和办法;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七)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审核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机构编制信息、资料和立卷归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监督检查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十)负责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联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配置、市编委办内设3个科(正科级)。 (一)机关科 研究拟定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及政策、法规;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和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市级各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研究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工与职能调整;指导县区及其以下各级党政部门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区及其以下各级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全市机关编制统计及档案的管理。负责编委办公室的文件收发登记和日常事务的处理和信息宣传、机构编制培训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组织机构编制的政策调研工作。 (二)事业科 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方案和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县区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库的建立、管理。 (三)综合科 起草综合性文件;参与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员、减员和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卡的发放和登录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档案、印信、信访接待、行政事务、规章制度的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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