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雨山区纪委 |
释义 | 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设2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区纪委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问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电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信息上报、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调、指导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核查重要的举报案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受理涉及政风建设和外来投资者、个体私营企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查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上级部署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负责查处纠风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规案件;承办全区纠风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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