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雨山区财政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雨山区财政局隶属于雨山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 2、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 3、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审查和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4、负责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参与住房、公费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 5、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收法令,组织农业税收的征管。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 6、监督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7、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进行产权登记,汇总资产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8、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9、负责对各乡镇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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