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学普通班 |
释义 | 解释一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1970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国家承认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工农兵学员的学习基础参差不齐,但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能吃苦、肯钻研,学到了在那个年代十分宝贵的科学文化知识。他们中后来涌现出不少人才,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解释二大学普通班是指1970年~1976年进入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区别与当时所招二年以下的进修班、培训班,进修班、培训班也是推荐、录取入校,但入学时规定很清楚,就是进修培训性质,不是学历教育。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在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审。即评定高级职称的若干条件中学历一项,按照本科毕业学历申报,能否评上则由其它条件衡量。该时期进入高等专科学校的,自然为专科毕业。另一个问题是1977年进入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怎么算?由于恢复高考制度是1977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第一批学生在1978年春季入学,但他们仍算1977级学生,因此1977年入学的均划为1970年~1976年这一阶段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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