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县城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定于2010年4月下旬召开县城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县城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和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办法。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听证会参加人20名,旁听人员8名。除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8名,旁听人员8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资格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关心、了解污水处理费等问题;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 (5)能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0年4月5日止,凡符合听证会参加人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者,请持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分别到县消费者协会、县物价局报名。 五、报名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请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由县消费者协会确定。联系人:徐建昌。 2、旁听人员请到县物价局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由县物价局确定。联系人:黄仕鸿。 六、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余庆县物价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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