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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余庆县开展国家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释义

根据遵义市减灾委关于印发《遵义市开展国家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减委办发〔2010〕4号)精神,为在全县组织开展好“防灾救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二、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的主题

今年“防灾减日”的主题是“减灾从社区做起”。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社区做起,是以社区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基层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三、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与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结合易发灾害特点,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通过组织座谈研讨、培训讲座、观看科普影视作品、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县中小学校要普遍通过集中讲授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自救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知识素养。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各类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对预案的掌握运用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避灾和自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城乡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一次灾害风险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要加大资金支持,为社区、学校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按照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学校)标准和避灾场所建设要求,集中精力分别抓好1~2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学校和避灾场所建设。

(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当天,县减灾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白泥镇集中在县城影剧院门前安置展板、播放音像宣传品、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法规政策咨询等活动。

四、县减灾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准备工作

1.活动内容:制订防灾减灾宣传口号,统筹安排活动实施方案,制作宣传挂图,发送手机宣传短信。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2日。

3.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中国移动余庆分公司、中国联通余庆分公司。

(二)悬挂宣传横幅

1.活动内容:宣传周期间,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本单位办公大楼或醒目位置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今日余庆、余庆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搜集防灾减灾相关资料,采取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制作专题片、播放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及时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县文广局、《今日余庆》编辑部、县政府信息中心。

(四)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由县应急办统筹安排,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及白泥镇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集中在县城影剧院门前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场地由县城管局协调落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法制办对相关法规政策咨询予以指导。宣传活动所需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等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白泥镇人民政府。

(五)举办防灾减灾科普展览

1.活动内容:防灾减灾科普展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科协)。

(六)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全县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防灾应急演练。认真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七)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重点对城乡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5日。

3.责任单位: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开展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城乡社区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消防、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教、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活动的组织保障及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县减灾委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经费保障,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县减灾委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各成员单位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10日前分别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减灾委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

附: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口号。

“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口号

1、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2、群策群力防灾减灾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3、尊重规律讲科学 防灾减灾重行动

4、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5、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6、学习防灾减灾常识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7、未雨绸缪 防灾减灾 全民参与 共筑平安

8、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 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9、无论春夏秋冬 积极防灾不放松

10、警钟长鸣抓防范 积极防灾保平安

11、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12、安全知识进社区 减灾意识入人心

13、减灾知识进校园 家庭社会更安全

14、关注气候变化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15、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法制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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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