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永成 |
释义 | 人物简介于永成,男, 1964 年 6 月出生,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 1984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辽宁师范大学物理学系学习。 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9 月在辽师大物理学系任辅导员,并兼任德育教师。 1992 年 10 月调入辽师大思政室,做专职“两课”教师。现在辽师大政治与行政学院继续做“两课”教师。 在辽师工作期间参加了本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进修班学习、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班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参加澳门科技大学 MBA 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参加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班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主要著作1 、参编:《法律基础教程》(第九章),大连出版社, 1995 年 10 月。 2 、参编:《法律基础教程》(第三章,第六章的第一、二节),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6 年。 3 、副主编:《出租车司机法律之友》,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9 年 11 月。 4 、合编著:《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延边人民出版社, 2003 年 4 月。 5 、参编:《中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部分积累模式筹措养老保险金的实际动作问题),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3 年 7 月。 发表论文1 、“正确认识高校思想品德课建设中的八个关系”,《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1997 年第 4 期 。 2 、“努力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0 年增刊 。 3 、“从国际法上认识台湾属于中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1 年第 1 期 。 4 、“法律基础课课程定位的思考”,《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 年特刊 。 5 、“网络环境对《形势政策》课的挑战与对策”,《形式政策教学研究》(中国高教论丛), 2001 年 。 6 、“‘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法探微”,《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3 年第 5 期 。 7 、“伦理秩序的合理性”,《学术论坛》, 2003 年,第 6 期 。 8 、“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秩序建设的基本维度”,《唐都学刊》, 2004 年第 1 期。 9 、“当代中国社会伦理秩序建设的基本维度”,《学术论坛》, 2004 年第 2 期。 10 、“新论经济伦理的社会功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4 年第 3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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