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颁 |
释义 | § 刘颁 刘颁,字贡文,号公非。生于仁宗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卒于哲宗元四年(公元1089年)。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父亲刘立之,字斯立,曾经任知县、通判、提点刑狱、转运史等职。刘颁的哥哥刘敞,字原文,号公是。历任右正言、起居舍人、翰林侍读学士等职务。刘敞博览群书,无所不读,对于儒家经典,诸子百家、古今传记以及天文地理、医算卜筮等都有涉猎。特别精通《春秋》。著有《公是集》、《七经小传》、《弟子记》和有关《春秋》的著作多种。 刘颁二十四那年,和刘敞一起考中进士。以后一直在地方上任职,填到仁宋嘉八年(公元1063年),才从地方调至京城汴梁,任国子监直讲。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由欧阳修、赵概的推荐,参加馆职考试,被任命为馆阁校勘。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王安石在神宗的支持下,实行变法改制。这时候,刘颁任判尚书孝功、同知太常礼院的职务。刘颁和王安石、司马光都有着良好的私交,但在政治观点上,刘颁更顺向于反对新法的司马光。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青苗法等,而青苗法遇到了极大的阻挠,王安石为此曾写过《答曾公立书》,极力维护青苗法。刘颁在读过这封信后,曾致书王安石,认为王安石“直以周公圣人为证,上则使人主无疑,下则使廷臣莫敢非”,而实际上青苗法“不能使民家给人足,无称贷之患。”对青苗法表示反对。刘颁还反对改革学校贡举法,并得到太常礼院同僚的支持。由于政见之不同,王安石便把刘颁贬为泰州通判。不久又转为曹州知州。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担任开封府南司判官。后又离开京城,去地方担任京东转辽使、兖州、毫州知州等职务。不久,由于继他担任京东转运使的吴居原的控告,刘颁被贬往衡州任盐仓监仓。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逝世,哲宗继位。执政的宣仁皇太后高氏起用司马光、吕公著、刘挚等人,政治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刘颁不久即被起用,先是任襄州知州,很快就回到汴京担任秘书少监。担任秘书少监不久,即因病辞职,去祭州担任知州,但苏轼、范百禄、孙觉、胡宗愈等人联名上奏,挽留刘颁,于是被命为中书舍人,而中书舍人掌管起草诏令,而且如果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可奏请皇帝重新考虑,是一个重要的职位。但这时刘颁已年过六十,且身体多病,到了元四年(公元1098年)因病去世,卒年六十七岁。 刘颁学问广博,著述丰富,特别精于史学,受到时人的器重。欧阳修认为他“辞学优瞻,履行修谨,记问该博。”王安石写诗称赞他“笔下能当万人敌,腹中尝记五车书”,“才高意大方用世”,“能言奇字世已少”。曾巩推荐他“广览载籍,强记洽闻,求之辈流,罕有伦此。” 刘颁的历史上的主要贡献是参与司马光修撰的《资治通鉴》。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四月,为了编修《资治通鉴》,奏请刘恕、赵君锡同修,得到英宗皇帝的应允。而赵君锡因父死而忧,便决定由刘颁接替赵君锡。刘颁的工作主要是分段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删定工作,以及某些考证工作。司马光在刘颁等人已做工作的基础上,再一起共同研究,勒成《长编》。刘颁对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编撰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主要是在两汉阶段,司马光之子司马康曾给予以高度评价:“《资治通鉴》之成书,盖得人焉,《史记》、前后汉则刘贡文;自三国,历七朝而隋则刘道原;唐五代则范淳甫”。 § 相关信息 姚华军 高谊明 顾晓华 严光生 范炎虎 段怡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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