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印度诸邦 |
释义 | 印度是联邦制国家,一级行政区包括有28个邦、6个联邦属地及德里国家首都辖区。印度诸邦都有各自的民选政府和立法议会,立法议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由本邦全体成年选举人选出的。各邦首脑称作邦长。邦长由总统任命,其在邦内行使的权力与总统在联邦政府内行使的权力通常一样。与中央政府相同,各邦也有自己的内阁,由首席部长领导,并对民选的邦立法机构负责。 印度语言邦印度境内有180种语言、700多种方言,使用人口在百万以上的语言有33种。其中,宪法上承认的正式语言就有15种。根据1956年的《邦重组法案》,语言是印度诸邦划分边界的基础,邻邦通常互相难以理解对方的语言。印度以“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自居,联邦制体系给予诸邦政府相当大的自主权。印度的28个邦享有比美国的州更广泛的权力,特别是执法和司法领域,经常让中央政府无法插手他们之间的纠纷,这也让各邦之间的分歧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助长了地区种族主义的发展和政党政治地区化的趋势。 1966年中央政府决定按照语言原则, 重新划分并调整各个省邦, 印度南部属于达罗毗荼语系的四种语言都有了自己的语言邦, 南方各族人民的要求基本上得到满足。 从此以后, 语言邦运动的重心向北方转移,首先是孟加拉邦操马拉提语者跟该邦操古吉拉特语者之间出现民族骚乱和流血冲突, 迫使中央政府于1960 年将该邦一分为二, 成立以马拉提语为主要语言的马哈拉施特拉邦和以古吉拉特语为主要语言的古吉拉特邦。旁遮普邦的印度斯坦人跟锡克人之间发生民族、语言纠纷,要求按语言分邦, 1960 年中央政府同意重新划分该邦, 通行旁遮普语区域成立旁遮普邦, 通行印地语区域则重新组成哈里亚纳邦或者并入毗邻的喜马偕尔邦。此外, 印度东北部多民族居住的阿萨姆邦也先后分出那加邦、梅加拉亚邦和米佐拉姆邦。 印度语言邦的建立, 是中央政府为缓解地方民族语言紧张关系, 平息民族骚乱, 稳定民族情绪而采取的行之有效的让步措施;但是过分突出地方语言, 则有可能助长邦一级产生分裂的民族情绪, 同时也削弱了中央政府与地方邦以及各邦之间的联系,对印度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设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印度诸邦享有极大的财政自主权,中央财政只用于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防、科研等领域,一般不会特别向某一个邦拨款。近几年来,印度经济有了快速发展,然而对于国内物流业来说,由于各邦之间壁垒森严,不同的邦征税比例不同,再加上各邦之间在用地、施工等方面难以协调,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国内商品流通因重重阻碍而导致成本大幅增加。 印度诸邦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阿鲁那恰尔邦Arunachal Prade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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