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东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阳东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11月4日,原名为阳东区人民法院。1991年6月24日撤区建县,改为阳东县人民法院。辖区十五个乡镇52万人口。现有干警72人,其中审判员44人,助理审判员7人,书记员15人,以上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7%,具有本科学历的9人,占14%。 阳东县地处粤西沿海,有闻名省内外的东平渔港,旅游资源丰富。阳东县法院成立以来,坚持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刑事、 民事、经济、行政审判,配合当地党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近几年来,阳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逐年增加。1998年审结各类案件2286件,比1997年年审结了3133件,又比1999增加了8%,创下了阳东县法院结案的最高纪录。1998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849件,解决诉讼标的2.8亿元。通过严肃执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阳东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保障。 近年来,在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阳东县法陆军在样关庭室安置了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区域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开始了计算机在庭室记录、诉讼文书制作、人事、档案、财务管理方面的应用,初步形成具有快速反应和宏观分析能力的现代司法统计工作和管理体系。阳东县人民法院原设有人民法庭15个,2000年1月,改变“一镇一庭”的格局,把15个镇法庭撤并为东平、合山、塘坪、大沟、白沙5个中心人民法庭,按照规范化、规模化、制度化的要求建设法庭。近年来,阳东县法院多方筹集资金,分别在渔港区和工业较集中的镇建成了东平和合山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其他法庭的办公环境和条件也得到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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