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连市盐业管理处 |
释义 | 单位简介大连市盐业管理处是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内设机构,正处级建制,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是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盐业管理处负责实施。 体制概况1、大连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由大连市经信委盐业管理处(加挂市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 2、食盐专营工作由大连市盐业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负责落实; 3、盐政执法工作由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市经信委直属单位)实施。 主要职责1、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盐业及海洋工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盐业法规、规章及有关制度; 3、负责全市盐政管理和盐业行政稽查工作任务的落实。 4、负责全市盐政稽查人员的管理,审核稽查人员的《辽宁省行政执法证》; 5、负责盐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 6、负责盐政稽查法律文件及档案管理; 7、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和碘盐普及率、直接入口碘盐包装率、碘盐质量合格率的实现; 8、对全市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经营食盐产品的统一计划、统一包装和防伪、统一调拨、统一结算、统一定价的管理; 9、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核和运输准运证审检管理; 10、负责全市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检工作; 11、负责国家和省的碘盐基金等各项费用上缴的督办工作; 12、负责食盐市场管理工作,杜绝私盐冲击食盐市场。 13、执行国家对黄金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的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法负责黄金矿产开采的审批和生产管理。 领导介绍赵文旗: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主管领导; 曹洋: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盐业管理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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