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连海洋大学社团联合会 |
释义 |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成立于二零零一年。社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对学生社团进行服务、管理的学生组织。社联的宗旨是:“服务海大社团,共建校园文化”;社联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源于社团,高于社团”。 概述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成立于二零零一年。 社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对学生社团进行服务、管理的学生组织。社联的宗旨是:“服务海大社团,共建校园文化”;社联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源于社团,高于社团”。 简介 社联的基本运作是通过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引导等手段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学生社团活动创造广阔和规范的环境,并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社团的根本利益,同时如实向学校主管机关反映学生社团的建议、意见和请求;以推动以建设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社团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 社联的组织机构是主席团、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学生社团组成。其中主席团是社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秘书长由校团委老师担任,代表校团委指导和监督社联的工作;主席团领导社联的基本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社联的具体日常工作;各学生社团在社联的引导下开展工作,以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海大校园文化。 社联下设七个部门:办公室、组织部、策划部、宣传部、外事部、公益服务部、大学生记者团。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为社团联合的发展默默的尽着自己的一份力。 一直以来,社联都在不断地摸索、创新,力图寻求高效快捷的运作方式和途径来服务海大学生社团。目前,社联已形成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如《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等等,以此来引导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运作。这其中突出的有:严格而有效的学生社团成立和换届程序,实现了新老社团的良性更替;社团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合理整合了学生社团有限资源,促进了学生社团活动的品牌化;对学生社团的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了校团委与各学生社团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为学生社团营造了一个良好有序的交流空间。定期社联系统干部联席会议,对社联章程、相关制度、发展规划、机构建设、重大活动筹备、财务使用状况等进行审议、修改、批准、执行、监督,使社联的服务与管理更加的科学化、民主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要求的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社团的发展也呈现前所未有的强劲势头。学生社团数量不断增加,社团活动日益频繁,活动质量日益走向精品化,多彩的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充实了同学们的校园生活。随着学生社团规模、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学生社团的建设与管理显得更加的重要,因此就更加凸现了社联在我校学生社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面对机遇和挑战,社联将会以求实创新的工作思维,勤勉奋发的工作态度,科学高效的工作手段,结合校党委和校团委的各项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方面的有力支持,努力营造优质的海大学生社团环境,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各部门职能简介 办公室 办公室是社团联合会的核心部门,它对社团联合会中其他部门的工作起着协调和支持的作用。是各个部门的枢纽。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1)档案管理(2)财务管理(3)物品管理(4)制度建设及日常监督(5)会务筹备(6)日常值班(7)文档工作 在办公室的工作中,你可以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也可以培养自己细心谨慎做事周全的好习惯,培养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的优良品质,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养。 部门宣言:One office, one dream! 组织部 组织部是社联会的情报科和信息中心,在校内,深入了解社团,跟踪法大社团发展,反映社团心声,为校团委和社联会的工作提供资料依据。举办校园“十大社团人物”评优活动,表彰社团先进典型。在校外,加强与各大院校团学组织的联系,共谋社团发展之路。 在这里,每一个组织部人都会用自己的严谨、踏实和能力,告诉你,组织部——让人成长的地方! 部门宣言:调以求真,研以求深! 外事部 主要负责社团联合会的礼仪接待和外联工作。主要包括:(1)社团相关活动的礼仪接待(2)开展外联工作,为社团各部门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外事部的工作能够锻炼和培养自己开朗和乐于交际的性格,如果你生性内向而羞涩,如果你渴望突破自我,如果你希望在各种环境中都能游刃有余,如鱼得水,那么加入公关部是你最好的选择。我们相信,外事部会让开朗的你更活泼,让腼腆的你变得自信! 部门宣言:团结协作,努力成就一切! 策划部 协调和引领法大各大社团的活动,策划和组织社团联合会的大型活动,打造社团联合会自己的活动品牌——诸如每年都会吸引很多人的社团文化节等等。同时,活动部还对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组织和引导社团举办精品化的活动。简言之如下:1、策划和组织社联会的大型活动 大学生记者团——法大社团活动的最前线的直击者,我们用文字诚实地记录着每一个社团的足迹和努力。社团通过我们才更加真实地被展现着。这里是了解社团的窗口。我们像所有普通的观众一样加入其中,并乐在其中,欣赏着社团的每一次精彩表演,见证着他们的发展,同时迈着我们从稚嫩走向成熟的每一步。 我们热情,我们积极,我们更专业,我们急切地等待着所有同样有着热情的人加入我们,这里,将是展现你才华的舞台。 部门宣言:新颖新鲜,及时纪实,我型我塑! 宣传部 宣传部作为社联会的宣传部门,是沟通社联会与全校师生的平台,是社联会的对外窗口。主要职能是负责对社联会各部门工作进行海报宣传,对其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宣传策划。宣传部的宗旨是服务社联,使社联的信息能在第一时间以最佳的形象进入同学们的视线。宣传部将为之做不懈的努力,也期待同学们提出宝贵意见,您的关注与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 部门宣言:精益求精,活灵活现! 公益服务部 公益服务部是社团联合会为了是适应社团志愿活动的发展而设立的新兴部门。其职能在于组织、规范和管理海大社团举办的各项志愿活动,指导社团更加高效地举办高质量的志愿活动,弘扬海大志愿精神,使志愿活动成为海大活动的特色与亮点。同时,兼顾其他社团志愿活动的发展。 部门宣言:志在四方,愿萦海大! 历届主席 大连水产学院第七届社团联合会主席--- 白 金(外国语学院-日语系) 大连水产学院第八届社团联合会主席--- 王玉娇(电子工程系) 大连海洋大学第九届社团联合会主席--- 李勃龙(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大连海洋大学首届社团联合会主席)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团体是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展开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团体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部分,党委授权校团委领导全校学生团体工作。 第二条 学生团体的重要工作与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 第三条 学生团体德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服务和凝聚广大同学。 (三)支持、配合党、团组织在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新模式。 第四条 学生团体由校、院(系)两级团委分级管理。 在校团委的具体负责下成立校学生团团体联合会,协助校团委民主管理校级学生团体事物。 院(系)团体负责本院(系)学生团体的管理工作。院(系)学生团体工作的开展情况必须报校团委备案。 第五条 学生团体成员应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二章 学生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 学生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的管理部门为校 、院(系)团委。 第七条 学生团体的成立 (一)基本条件 1、有五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自愿遵守《大连水产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和《大连水产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章程》的各项规定。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团体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团体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团体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主要活动经费有合法来源; 4、能够聘请一名政治素质和政治水平高、思想作风正派并精通学生团体业务的本校教师作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章程。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团体,发起人应当向团组织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应包括名称;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学生团体类别;团体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财务管理、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原则;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学生团体的终止程序;应该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三) 学生团体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团体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学生团体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四) 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第二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团体的名义收取会费、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五) 从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管理部门应当做出批准的决定。期间具体的考察办法和细则由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批准成立的学生团体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六)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团体成立: 1、 学生团体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2、 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 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4、 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5、 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团体的人数未超过五人的。 第八条 学生团体的变更和注销 (一)学生能够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学生团体修改章程,应当在修订后7日内报管理部门核准。 (二)学生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所在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1、 完成学生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学生团体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四)学生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团体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五)学生团体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由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六)学生团体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一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章 学生团体的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学生团体日常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的。 第十条 负有对学生团体管理与监督职责的团组织负责下列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一)对学生团体实施年度工作检查; (一)对学生团体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二)领导学生团体日常工作,考核学生团体干部; (三)对学生团体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四)监督学生团体的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学生团体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团体的财产,亦不得在团体成员中分配。 学生团体接受馈赠、资助,必须向管理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第十二条 学生团体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学生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十三条 学生团体应当每学期初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学生团体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有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学生能够团体开展活动,必须报管理部门批准。学生团体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学生能够团体开展活动时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十六条 学生团体可以包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纪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团体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十七条 学生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和内容与团体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法规定或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指导; (三)财务管理混乱; (四)应当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五)团体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团体成员盗用团体名义进行活动; (七)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十八条 学校团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部门有权将其解散: (一)团体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利用团体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三)团体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5人的; (四)团体连续一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第四章 学生团体的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学生团体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团体的最高权力结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学生团体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团体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团体章程; (五)监督学生团体财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团体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团体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团体负责人主要指团体正副会长,学生团体负责人团体由本团体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管理部门审查后产生。学生团体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团体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过校规校纪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团体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者; (三)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四)其它不宜担任学生团体负责人的有关情况。 第五章 团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团体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团体。团体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六条 团体成员有权了解所在团体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团体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疑。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团体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级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团体成员有权向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儿十八条 学生团体成员应当接受团体的定期注册。 第二十九条 团体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团体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条 团体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团体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利对团体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团体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团体的考核评比 第三十一条 管理部门每年要对学生团体进行一次考核。(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第三十二条 校团委每年“优秀学生团体创建活动”评选出占团体总数20%的德学生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纳入学生干部管理。成绩突出者可以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的评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大连海洋大学社团联合会 2009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大连水产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我校学生社团的蓬勃发展, 与推进学生社团建设,特制定本条例,以表彰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开为原则。根据社团在一年中的表现,在每学年末,采取积分制,评选出优秀社团若干个。 第二章 优秀社团评选资格 第三条 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在册登记的正是社团,且要成立半年以上。 第四条 评选实行申报制,未申报的社团不予评选。 第五条 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在一学年内,组织或参加一次或一次以上大型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第六条 参选的学术性社团在学年中,应至少组织与社团宗旨有关的讲座两次,举办过一次或一次以上较有影响的科普或学术活动,学术性社团在学年中应有一定量的学术成果。 第七条 参选的非学术性社团在学年中,应至少组织讲座一次,组织一次(含一次)在学校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活动。 第八条 各社团有下类情形之一者,则取消其优秀社团的评选资格: (1) 社团活动内容不健康,有损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 (2) 社团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3) 连续6个月不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果的; (4) 财务管理混乱,经查核属实的; (5) 没有按照学校及社联有关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在活动开展中有违纪记录的。 第三条 优秀社团评议的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 评议工作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 公开性:公开社团评议; (2) 公平性: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共同参评; (3) 公正性: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组成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议; 第十条 日常工作中实行活动登记制度,对各个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登记,作为期末评议的依据。活动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活动申报情况、活动宣传情况、活动进行情况,活动总结情况及活动总体评价、 第十一条 在学年工作结束前两周,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各社团进行民主评议,对本学年社团活动进行总结,并根据日常活动登记情况和民主意见对各个参选社团进行打分,按照一定比例评出优秀社团(可视情况增加优秀社团负责人)。 第四章 优秀社团评议的评议标准 第十二条 优秀社团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第十三条 具体评选指标体系如下: 详见“大连水产学院优秀社团评选评分标准”附件二 附件二: 优秀社团评分标准 目前我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有注册社团几十个。各社团自成立以来,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给学校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现为鼓励学生社团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计划评选出占团体总数20%的学生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现对各社团进行量化考核,根据结果评选出位居前列的社团并进行奖励。评选依据如下: 一、社团成立时间(5分): 1、成立时间1年及以上,2年以下:2分; 2、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3年以下:3分; 3、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5分。 二、社团经费来源(5分): 1、全部来源于社费:2分; 2、会费和社会赞助:3分; 3、全部来源于社会赞助:5分。 三、社团经费开支明确与否(10分): 1、不明确:0分; 2、相对明确:5分; 3、非常明确:10分。 四、社团成员数(10分) 1、20-30人:6分; 2、31-50人:7分; 3、51-80人;8分; 4、81-100人:9分; 4、100人以上:10分 。 五、组织机构完善情况(5分) 1、不完善 :0分 ; 2、相对完善 :4分; 3、完善 :5分。 六、指导老师参与情况(5分) 每参与一次加一分,上限为5分。 七、年度活动次数(20分) 1、活动0-2次,结合参与人数 : 5分。; 2、活动3-5次,结分合参与人数 :10分; 3、活动6-10次,结合参与人数 :15分 4、活动超过10次,结合参与人数 :20分 八、精品活动及影响力(10分) 活动以(有创意、组织有、序影响力大最典型的一次为评准) 1、校内活动: 5分; 2、各大高校活动 :7分 ; 3、到大连市区活动 : 10分 。 九、获奖情况(与社团相关主旨的获奖情况)(10分) 1、校级奖励 1次 :4分; 2、市级奖励 1次: 6分; 3、省级奖励 1次 :8分; 4、国家级奖励 1次 : 10分。 十、负责人考勤(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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