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延平区档案馆 |
释义 | 延平区档案馆(前身南平市档案馆)于1959年6月15日成立,是延平区人民政府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保存和管理延平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 南平市档案馆成立时,编制4人,归市委秘书长(兼馆长)领导。“文革”开始,市档案馆业务陷于停顿。1968年8月,启用“南平市革委会档案馆”印章。1980年12月10日,市档案馆重新回复工作。1984年9月27日市档案局成立。由于工作需要,南平市档案局、南平市档案馆对外两块牌子,对内合署办公,人员统一使用,隶属南平市政府。1994年12月31日南平地改市,南平市档案局、馆改为南平市延平区档案局、馆,现有编制16人,在职12人,其中干部10人,职工2人。 南平市档案馆馆长由市委、市人委秘书主任兼任,并设专职副馆长一名,历任副馆长由林有香(1959-1960),卓益诵(1960-1989),李善杰(1984-2000),局馆合署办公后,历任专职馆长为李继章(1990-2005)。 原南平市档案馆大楼于1979年11月始建,1981年1月竣工,座落在南平市三元路28号,总建筑面积851.64平方米,大楼共4层。1982年,市档案馆由南平市人民二路6号迁入新址。1989年,被福建省档案馆评为“七五”期间省一级馆。 2002年6月15日,因连降暴雨,后山坡大面积山体滑坡,大量土石冲进馆舍一楼,堆埋了许多办公设备、资料,档案馆严重受损,不能继续保管档案及办公。现延平区档案局馆搬迁至南平市人防办职工宿舍楼存放档案和办公。 馆藏介绍 -------------------------------------------------------------------------------- 延平区档案馆是全区永久保管档案的场所,是档案利用服务的中心。建馆以来,延平区档案馆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地(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实行了党政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接收、征集应收集的档案资料,使得馆藏数量逐年增加,馆藏内容不断丰富。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因档案库容趋于饱和,档案接收数量逐年减少。至2005年,全馆共存有107 个全宗,187 个立档单位,共有档案42189 卷,各种资料 7358 余册。主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人事档案、照片档案五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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