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徐发苍 |
释义 | 徐发苍 男,1946年7月生,云南宣威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中青干部班,研究生学历。历任公社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地委副书记、地区政协主席、省文化厅副厅长,正厅级。社会兼职有云南省文博协会理事长、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要事迹:在任公社书记、县委书记期间,正确指导农村改革,领导县乡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使群众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向小康迈进。在地厅领导岗位上,先后主管政法和宣传理论、农业和农村工作、教育科技和文化文物工作。工作中善于从实际出发,解决重大突发事件、经济发展路子和社会敏感问题。同时善于总结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和探索,适时提出超前思路,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见于报刊杂志书籍的主要有:论文《谈谈新时期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教育》获云南省社科研究三等奖;《乡镇党校教育初探》收入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乡镇党校经验与研究》一书;《必须重视爨文化的研究》见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实践呼唤理论》一书;《市场经济话今昔》收入《开拓者论文精粹》第三辑;《坚持三位一体,加强党员教育,搞好智力开发》收入《新时期党的建设文库》(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央党校合编);《科技兴农,力量无穷》收入《中国农业发展文库》;《九龙河畔小康潮》收入《领导干部调查报告选编》(云南省委办公厅主编);《文化产业的云南特色》刊登于《中国文化报》1999年2月1日第二版;《云南文化工作要吃民族饭》刊登于《中国文化报》2000年3月15日第四版;《云南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与实践研究》收入2001年12月北京国际会议专辑《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一书;《我站在古驿道上》发表于《云南文史丛刊》2002年第四期;《保护文物,守土有责》刊登于2003年5月18日《云南日报》;《云南文物的五大王牌》刊登于2003年10月28日《云南日报》C版;《文物的保护利用应依法进行》刊登于《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12日第三版;《云南文物工作凸现特色效应》刊登于《中国文物报》2004年3月24日第三版;《发展文化产业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分别载于2004年3月《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学习“三个代表”体会文章》被收入郑必坚、逢先知、李君如主编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学习“三个代表”文集》(第六卷)。酷爱文学、诗词、书法,工作之余,每每触景生情,诗书并茂,跃然纸上。书法作品收入《中日现代美术通鉴》、《中国书画函大书画精品专集》、《庆祝中国文物工作五十年书画摄影作品集》、《上海浦东书画笔会作品集》等。个人传略载于《云南省社会科学人才名录》。著有《徐发苍诗词书法集》。系云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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