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诉法学典存:刑事诉讼法通义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徐朝阳 著 吴宏耀,种松志 编 范仲瑾,张书铭 校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41542 出版时间:2012-02-01 版 次:1 页 数:397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诉讼法 内容简介《刑诉法学典存:刑事诉讼法通义》为横排版。统一使用现行标点符号的标注体例,全文为简体字,对于原文中的异体字,以注释方式注明,使文章更为清晰易懂。 作者简介徐朝阳,字鸣昌,浙江永康县城东街人,生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出身书香世家,家教甚严,国学根基扎实。永康县立第一高等小学(今大司巷小学)毕业后,考进金华省七中,高中毕业后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另一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二十五岁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后入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1932年“一·二八”事件后,日寇进犯上海,商务印书馆被炸,徐朝阳返回故里。1933年初出任永康县中学校第十六任校长,兼教公民、法律两课。他在两年任期内,树木树人,化雨春风,诲人不倦,桃李盈门,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长赵龙文聘请赴该校任教官,后调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战,中央警校西迁,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阳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巡视各县,宣传抗日,鼓舞民心,振奋士气。后又受李默庵将军之邀,担任陆军第32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上校处长。抗战胜利后辞去军职,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1979年逝于上海。 徐朝阳勤于治学,著述颇丰。计有《中国古代诉讼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中国刑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中国亲属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刑事诉讼法通义》(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等。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攻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种松志,河南省项城市人。法学博士,现任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被最高人民梭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徐朝阳,字呜昌,浙江永康县城东街人。曾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后历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浙江永康中学第十六任校长、南京中央警校教官。 范仲瑾,河南省鄢陵县人。法学硕士,现任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书铭,河南省上蔡县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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