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华社香港分社 |
释义 | 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简称新华社香港分社或香港新华,是新华通讯社的香港分部兼亚太总分社。 历史香港新华社成立于1947年5月1日[1],首任社长是乔冠华,当时分社仅有15人,主要工作是抄收新华总社的电讯稿,编辑成英文稿与中文稿发给在港媒体及东南亚媒体,香港分社并不在本港采访。 1950年1月6日,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次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两港外交特派员公署驻港办事处自行关闭,结束了中华民国与港英的政府间正式关系。英国当局坚决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驻正式的官方代表机构,理由是在香港出现这样机构将会形成“两个权力中心”,影响港英政府的管治及利益。英国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如果设立总领馆,等于正式承认香港是英国的属土或殖民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贯坚持认为香港是中国领土。因此中英双方僵持不下,只能延续解放战争时期香港分社代表中共与港英政府事务性交涉的做法,继续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办理中英之间的事务性接触。此时,香港分社的新闻队伍已经扩大到50余人,此外还有一套与港英政府交涉的行政班子;而中共港澳工作委员会设在广州,在中共华南分局(后为广东省委)领导之下,工委书记为华南分局组织部长区梦觉兼任,副书记王匡(新华社华南总分社社长兼任),秘书长黄施民;港澳工委在香港派驻一个工作小组,负责人是港澳工委驻港特派员张铁生,该工作组就驻在香港分社;而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党内身份是港澳工委驻港副特派员。 1955年4月11日,中国派出的参加亚非会议的工作人员与记者乘坐的克什米尔公主号民航飞机,从香港起飞后在飞行途中因事先安放的炸弹爆炸导致机毁人亡,香港分社时任社长黄作梅也在其中遇难。中英关系陷入紧张。1956年香港的亲台右派发起双十暴动,中英关系更趋恶化。其后,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对英国提出三项长期保持现状的条件:1. 不能把香港提供作国际反华的军事基地(主要指不能作为美国第七舰队的军事基地);2.不在香港从事颠覆中国的活动(指港英当局有责任制止从香港潜入大陆的特务破活动);3. 保护中方驻港机构与人员。在明确接受上述条件后,港英与中国的关系长期保持了稳定。 1956年,毛泽东巡视广东,批评了把港澳工委设在广州脱离一线的做法。此后,港澳工委迁回了香港。 1959年10月,时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的梁威林出任香港分社社长,并任港澳工委书记。梁威林是资深的革命者,从事广东东江与港九的武装抗日工作多年。梁任分社社长近20年时间,直到1978年5月从国务院侨办分拆成立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不再由广东省委由中央直接领导港澳工委,同年7月12日梁威林卸任。接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的王匡,是深得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承志信任的同乡。 八十年代初,中国外交部派出梁上苑、国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派出朱曼平任香港分社社长。这时中国在港澳的工作主要属于华侨事务,由国务院侨委负责,通过广东省委来领导港澳工委贯彻落实。 1983年,中英关于香港前途的谈判进入实质阶段。廖承志于此时突然去世,已经退出工作一线的资深外交人士姬鹏飞复出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兼中共港澳工委书记也换成了时任中共中央委员、江苏省委第一书记许家屯。姬鹏飞与许家屯在抗战时期与解放战争中,一直在苏中从事地方工作及军队政治工作,长期是上、下级关系。 香港回归前至2000年,香港新华社分为两个部份,包括俗称“小社”或“小新华”的通讯社,负责真正新华社之新闻通讯社工作;另一是俗称“大社”或“大新华”的中共港澳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驻港情治机构。 大陆派驻香港的情报干部,大都安排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保安部,成员来自公安部与国家安全部。总参二部派来领导该系统在港情报组织的干部以分社文化体育部副部长面目出现。 中资在港企业,其业务工作由各自的在大陆的本系统上级统管,但中资企业涉及香港的事项、干部任免,有港澳工委领导、批准。 2000年1月,原“新华社香港分社”进行重组,新华通讯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有限公司恢复其新闻机构本质,而中共港澳工作委员会则分拆出来成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 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初时座落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387号,该建筑原为一间接近完工的酒店,于1960年代末被新华通讯社购入改建。2004年,该社搬迁到附近的皇后大道东381号,原址则恢复为酒店用途,现为丽都酒店。 该社的前任职员陈瑜林曾经因为被中国指控从事间谍工作而被中国大陆的法院判刑。 历任社长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社长: 乔冠华(任期:1947年5月-1949年) 黄作梅(任期:1949年-1955年) 李冲(1955-1957年,以分社总编辑身份暂代社长职责) 祁烽(1957-1959年,副社长身份代理社长) 梁威林(任期:1959年10月-1978年7月12日) 王匡(任期:1978年7月12日-1983年5月19日)(第一社长)李菊生(任期:1978年-1984年)(第二社长) 许家屯(任期:1983年6月30日-1990年1月) 周南(任期:1990年1月15日-1997年7月) 姜恩柱(任期:1997年7月-2000年1月)[3] 新华通讯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有限公司社长: 张国良(任期:2000年1月-2000年11月) 徐学江(任期:2000年11月-2002年底) 薛永兴(任期:2002年底-2010年1月) 俱孟军(任期:2010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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