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咸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释义 | 咸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经市政府批准于2008年5月成立,隶属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咸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留学生公寓五楼),东临乐育南路,南临咸阳湖统一广场。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环境卫生工作标准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界定市辖区之间的管理范围和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环卫作业队伍资质审查,管理、监督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负责大型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垃圾、粪便的终端处理等工作。 咸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挂牌成立,揭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新篇章。在此,我们热忱的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和我们共同携手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洁净、生态、宜居、文明的新咸阳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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