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细民手记 |
释义 | 基本信息小说作者: 老茶 小说类别:现代修真 写作进程:情节展开 完成字数:298484 本书起点中文网首发 作者自定义标签: 种田、生活 读者印象: 不要女主、内牛满面、被埋没好书 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版: 市井细民,在神秘广袤的梦境空间中,修炼千变万化的手诀,凝练出万物精华。 细致的现代修炼生活画,有趣古怪的山精鬼魅,奇异超凡的衣食住行,请跟随一个平凡人的修炼脚步,进入这个世界。 作者简介老茶 男 他的作品:《细民手记》 首章试阅《细民手记》—第一章 无比妖孽的老铁们 林宽回到学校,停在宿舍的门口,抬头看了看天,正是清明春脸多变,尤其清州这个南方城市。天空已经不复早上明亮清朗,云多还带着阴沉。 再过两个月就要毕业了,大学的最后一年通常是实习时间。他这个学期一直在一家发行公司中劳心劳力。但是伴随着实习期的结束,在顶头上司驱逐的口吻下,他只能搬出了公司的宿舍。 他自嘲地笑着,几乎等于白干了两个月的时间,老板地算盘果然是精明。 带着试用期一过就被踢出门的郁闷,林宽用钥匙打开铁门,回到待了三年多的学校宿舍。里面的物件都收拾起来,空荡清冷的有些陌生。但还是让这几个月都挤在五六人一间的公司宿舍中的他倍感亲切。 将手上从地摊五十元买来的黑色单肩包往桌面一丢,林宽正准备联络今天一早就催命似的将他唤来的哥们。 “大宽,嘿嘿,可是想死你了。”有些油滑的腔调从他身后传来,他的肩膀被一张骨骼分明的手掌拍上。 林宽一点也没有受惊的样子。嘿嘿,这小子还是一点没变。 他倏然转身,一把揽住那人的肩膀,手臂用力,把他掐得“噢噢”直叫。 “疯子,又有什么乐子了?” 陈风的床和他是一个楼梯上去的,用陈风的话说,是同床不共枕,脚心对脚心的兄弟。 他的性格很好,大大咧咧,风风火火。丹凤眼薄嘴唇皮肤薄透,连身体都削瘦地被班上的女生群殴。一向不爱多管闲事而且在班上显得十分沉默的林宽对于大学同学的了解大多出于这小子之口。 总而言之,就是宿舍八卦之王。 “停手停手,放了你的大螃蟹钳子,你说你小子这两个月耍大牌呀。老大和我打你手机到暴都不出来。”陈风一骨碌从林宽的淫威下脱身而出。 他薄地像纸片似的身子屈身,穿着最小码牛仔裤还是显得空荡荡地双腿一弹。就那么像山上打滚地野猴子一般,两只手抓着床沿,没有经过上chuang的楼梯,转眼之间就跃到床上。 忘了说,这小子的跳跃能力是非同寻常地。 记得刚刚入学的那年运动会,陈风就傻乎乎地穿着没有扣上的白色衬衫加牛仔裤。他在一群惊诧无比的目光中,飘逸万分地一次一次用双腿跨越的方式,越过了不断升高的竹竿,最后的三次跳跃却因为同样地被敞开的衬衫勾下了竹竿。不过他还是拿到了第一的位置。之后三年,学校跳高王者的头衔就被这小子毫不客气地占据了。 “知道了,知道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那老板地妖孽程度。”林宽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不耐仰头看那嚣张的小子。他踹了一脚金属构架地床脚,然后转身出了宿舍,凉凉地丢了句:“你小子快出来,我肚子饿死了,加上老大和老三,我们吃北门的大排档去。” 林宽的余光正好就瞥见陈风麻利的从大约也有一米八九的床铺上跳下。他的嚷嚷声很快又接近他。 “别,今天你吃大排档还不亏到头。嘿嘿,知道为什么今天火燎似地叫你回来吗?”陈风用瞅了一眼一点没有配合意愿地林宽,不甘愿地咂舌,“鬼子请客!东门的天香!” “哟,真是鬼事,鬼子也会请客?”不能怪一向都十分沉稳的林宽惊诧。鬼子是班上一年级时候的班长,只是当了一个学期就在班上一堆的诅咒声中退下。据八卦疯子说,这厮家中黄金千两白银万斤,只是除了他不断变化女友,没见一个蹭到他一点便宜。 据说那小子连偶尔和舍友吃一顿饭都是别人付账,拿了宿舍地泡面也从来不补充。人品人癖都奇差无比。 林宽一向不擅长人际的交往,过得是晚上游戏课上睡觉的日子。最是要好地几个兄弟也就是自己宿舍和隔壁宿舍一伙子人,和这厮也就是见面点头笑笑的交情。 “可不,人家可是要到国外违反计划生育去了,嘿嘿,不知这厮娶的是外国妞还是国内自带。你知道吗?据说他妈送他出国就是为了能多抱几个孙子。这不,估计今天就是炫耀来了,到时候把他的鬼话左耳进右耳出,低头猛吃就对了。”陈风从来没有一个正经的样子,八卦的嘴脸已经拉长。他掏出口袋里的破手机,看了看时间,随即大嚷起来:“快了,五点半开席。嘿嘿,看不吃光他!” 这小子拖上林宽,还一边飞快地给老大和老三发短信,口中还没个停歇,噼里啪啦地道:“老大和老三在图书馆,估计我们走着走着就可以在交叉的路上碰见了。妖孽哦~~你不知道老三都被折磨成啥个德性了。对了,他老板没有你老板来的妖孽,最多只是一只小妖怪,但是他也没有你这么妖魔呀!” 陈风在林宽一脚不满地踢踹下“嘿嘿”地停止了对他的妖魔化,又开口说起老三的事情。 宿舍的老三,丁程昱,是祖国大地最南边来的,比起老大的粗壮他的中庸疯子的惊艳,倒是显得有些拘谨。虽然宿舍里是铁打的交情,但是这小子还是一口一个谢谢不客气你好拜拜。好在其他三人也都习惯了。忽略这些,这位还是一个好同志。 只是这趟实习可是苦了这心思比妇女还要诡异的丁程昱。如果是疯子受了气,估计哇啦哇啦早就把老板一通爆炒,然后辞职不干了。如果是老好人老大受了气,最多嘿嘿两声,转头就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如果是陈风那受了气,这次实习就很好的说明了状况。倒不会忘也不会火,能做到的尽量做到,做不到的就罢了,不自个怄气,不自个别扭。金庸那句话叫什么,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如果不是这次上司要拉个熟人进来,说不得还真把他留下来了。 丁程昱的性格是他们三中最受罪的一种,你说他要忘吧,他还真忘不了那些受气的事。你说他要不在意吧,他总是在心里翻腾来翻腾去,给心脏揪呀揪呀受累。你说他要不火上一顿把这些郁闷全部烧了吧,他又总是思来想去,犹豫不定,没那个胆子。 若是在学校中还好,宿舍几个兄弟都挺厚道地,不会存心怄他,可是到了社会上,那些人有时就是涮你好玩,满足他们变态地乐趣。越在意,他们越是想玩你,那叫一个痛苦不堪。弄到最后,就把自己弄得人形憔悴。 等陈风叽里咕噜一通唠叨,几乎把班上所有人这两个月的发展情况都来了一个汇报。他们也远远地看到了熟悉地一胖一瘦的身影。 丁程昱一点也不瘦,宿舍里最瘦的应该是疯子。但是将他一放到老大古剑清的身边,可就是不得了了。莫看老大取了一个侠气淋漓的名字,但是一百八十的身高配合上三百六十的吨位,每平均一厘米的高度就有整整1公斤的分量。把他撂在天平上,正好平衡了另一头的林宽加陈风加丁程昱。 老大古剑清来自山农人家,和林宽凑在一起就可以组成工农联盟了。只是“剑清”两字怎么也和他沾不上边,换成诸如“黑斧”“刀狂”之类的还差不多。完全是一个粗壮黝黑的程咬金在世,张飞附身。 习惯的大肥肉大碗饭的思想把他生生地养出了这么个大块头。 最是令人感到妖孽的是,除了身上的大块肉多了点,要论家世无家世,论长相没有长相的老大居然和一个清秀可人的妹妹偎依着过了两年。据老大欠扁的说法,他们还要在一起六十年。妖孽呀………… 林宽躲过了老大招牌式的飞熊猛扑,然后回应了老三的温文的问候。他和哥们几个就这样勾肩搭背,胡吹海聊,杀向鬼子的酒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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