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 |
释义 | 简介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是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的下设行政机构,中心成立于1998年。自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关心和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近年来,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数千人次,每年办理援助案件三、四百余件,有效的为困难弱势群体维护了合法权益。 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内的48个社区和16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聘请社区的64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宣传信息员,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在辖区内的全面覆盖。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有博强律师事务所、方和圆律师事务所、辅德律师事务所、北方民族大学法律诊所、宁竞达律师事务所、综义律师事务所、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和贺兰山西路法律服务所等八个办案合作单位。 基本情况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主 任: 聂卫军 其他工作人员: 安 蕾、杨 柳、刘之航(CCCLE项目公益律师)、陈庆祥 办公地点: 西夏区金波南街星光巷口50米处(即银川佳通轮胎厂斜对面) 法律援助工作宗旨: 援民所需,助民所要 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受案范围1、受援人经济条件及人群范围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村委会、居委会或镇(街道)政府的经济困难证明; (3)外来务工的农民工人员; (4)经济困难的残疾人、退伍军人、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 (5)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患有重大疾病的人; (6)革命烈士家属、持有经济困难证明的人群; (7)无因管理中的无过错管理人; (8)其他应当援助的人群。 2、受理的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 (2)经济困难群众申请的刑事案件; (3)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案件; (4)拖欠工资、请求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人身侵权的民事案件; (5)因家庭关系产生的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 (6)离婚案件(女方申请人)、相邻关系纠纷; (7)农村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经济案件; (8)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 (9)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10)其他应当援助的案件。 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和要求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 (1)一般案件:申请→审查→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 (2)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指定→指派→办理→结案→归档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低保证、生活困难证明或残疾证明; 3、离婚案件中需要提交结婚证、户口本; 4、案件相关材料;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当事人不承担,但诉讼费及人民法院登报公告等费用需要由当事人承担。 荣誉2008年度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008年度被银川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009年被银川市西夏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2010年被银川市西夏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2008年中心主任聂卫军被评为司法部组织的“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的先进个人”; 2010年中心主任聂卫军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除此之外,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律师多次获赠受援人的感谢锦旗。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