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暂行规定 |
释义 | 西南大学关于本科学生 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暂行规定 根据《西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对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 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具体要求授位外语分数要求(满足其中任何一项) 重点本科非外语专业学生、一般本科非外语专业学生 55分(国家四级,百分制) 390分(国家四级,710分制) 60分(校内四级,百分制) 应用技术本科非外语专业学生 50分(国家四级,百分制) 355分(国家四级,710分制) 55分(校内四级,百分制) 职教师资、艺体类、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预科升本学生、特招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班学生、现役运动员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50分(国家四级,百分制) 355分(国家四级,710分制) 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 60分(校内三级,百分制) 全日制本科外语专业学生 2003、2004级外语专业学生授予学士学位时不作第二外语要求。从2005级开始,学士学位第二外语具体要求由外国语学院提出考试大纲,报学校审定。 二、几点说明(一)校内学位外语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5月份。 (二)2003、2004级学习小语种的本科学生在授位时不作外语等级或学位外语考试要求,从2005级开始与其他相应本科学生的要求相同。 (三)2003、2004级藏族地区的藏族学生,学位外语不作要求。从2005级开始,授予学位外语要求与其他“双少生”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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