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应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和贯彻关于人事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县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人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和全县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县乡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负责全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公开招考、调配和交流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招、选聘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制度的综合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就业,建立人才劳动力流动的市场调节机构和人才劳动力信息网络,综合管理人才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人员流动,负责全县应届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人事代理和劳动事务代理;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策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外人才、智力的引进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的调整和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搞好内部分配;依照《劳动法》检查督促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落实;综合管理、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资金、补贴的发放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在职职工的技能等级培训以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职业训练机构的管理和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业务指导;对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进行技能鉴定;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 (八)负责全有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指导国调、监督离退休人员有关政治、生活待遇及养老金发放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九)综合管理县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向上级推荐表彰人员的审批呈报工作;负责承办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奖励;负责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惩戒。 (十)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仲裁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工作;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处理、调解、仲裁劳动争议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培训工作和随调(迁)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五)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县乡机构改革方案。 (十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和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能分工。 (十七)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县政府派出机构、议事机构、县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街道党政群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八)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助管理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人员变化的动态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 (二十)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指导、协调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管理及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 (二十二)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县编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重要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事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安全等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草拟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重要文稿,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工资、职称、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全县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公务员制度,制定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择岗、竞聘上岗、辞退、交流等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惩戒、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和向上级推荐表彰人员的审批呈报工作以及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信息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辞退等日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教育职称科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推行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继续再教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预测、规划,管理协调人才的流动与开发工作;发展规范全县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协调全县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职工的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受奖惩人员、职称聘用、技术等级晋升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确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确认,离退休生活费的审批、退休手续的办理;管理监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以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发放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企业工资价位进行指导;贯彻执行上级最低工资制度;负责县属企业单位城镇职工、转制企业自谋职业人员的视作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年限认定;负责工资福利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研究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不定时工资制的审批工作;指导审核协调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兼并、联合租赁破产中的职工分流工作。 社会保险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法规的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的落实;负责县属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提出审批意见,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 人事劳动仲裁科负责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县城内发生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人事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劳动监察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定,研究制定人事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城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人事争议案件和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案件;参与处理因劳动问题引发的突发性事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劳动保障执法方面的法规、规定和文件,同时草拟本局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和落实本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承办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综合管理监督就业训练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技工学校和职工学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的预测、规划,管理协调劳动力的流动与开发工作;发展规范全县劳动力市场,综合管理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岗位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管理工作。 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负责全县退管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督促本县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完善老年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的开发工作;负责县直单位、乡镇退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各部门单位使用好退休干部活动经费;负责组织县处级退休干部读书会;负责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有关慰问活动。 编办综合科贯彻执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县政府派出机构、议事机构、县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街道党政群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人员变化的动态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管理及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工作。 办公地址武义县县城县府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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