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山县农业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武山县委、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26号)精神,设立武山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农业、农业机械、农村经济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业、农村能源和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农村能源、农机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农业、农村能源、农机产业化发展政策及发展计划,指导、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参与研究制订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和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参与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 (三)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与研究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协调全县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参与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县农业、农村能源、农机重大建设项目,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申报、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和规划,负责菜蓝子工程建设;组织农业产、供、销的信息收集、分析、预测、发布工作。 (五)制定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计划;总结、研究蔬菜栽培方法,引进实用的现代蔬菜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并推广、试验、示范;为蔬菜生产、经营者提供各种专业化的信息咨询服务;结合技术推广开展蔬菜生产资料的服务工作;开展对外蔬菜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管理,组织监督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管理农机推广应用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机维修工作;指导县内农机引进工作。 (七)制定全县农业、农村能源教育、科技推广以及农业、农村能源、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农业、农机科技推广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农业、农村能源、农机科技项目和实施农业、农村能源、农机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计划;指导农业、农机新技术开发工作及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农业、农村能源、农机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能源、农机方面的国家、省、市、县级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以及县级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种子(苗木)、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农用产品的质量监测;检查监督种子、农药、农机产品市场经营管理,以及植物检疫、防疫工作;负责农业、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粮食、经济作物的生产管理;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分配计划内农用生产资料;承担全县农业生产的查灾、抗灾、救灾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成果利用、调研;组织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管理全县农作物种质、地力等农业资源;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十一)组织开发农业、农村能源、农机方面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能源、农机重大引进项目和利用外资的建议,推动全县农业、农机、农村能源对外开放工作。 (十二)参与全县扶贫综合开发和农村、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的制订并组织相关部分的实施;指导乡(镇)农业、农机行业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农业、农村能源、农机学术协会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与审计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4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要、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行政执法、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讲话、总结等材料,制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农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行业先进个人及优秀科技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年报及其他统计报表。 3、管理农业、农机专项资金和负责编制县财政拨入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局系统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办本系统人员劳动工资的发放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指导良种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农业生产(科教)股1、负责抓好全县农作物年度生产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粮食、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需求计划;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业生产抗灾工作;监督管理种子、肥料、农药的质量和植物检疫工作,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名优特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重大农业项目的计划管理与实施;承办各类农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和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重点产业开发项目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成果利用,抓好农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2、拟定全县农业、农机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科技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科教兴农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农业、农机科技推广项目和开发项目的协作攻关;指导农业重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农业、农机科技项目奖的申报及标准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技术及项目人才、资金引进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科技宣传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民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行业学术协会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科技信息;市场经济信息收集、预测、发布工作。 农机管理股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机推广应用、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 4、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5、负责农机化信息收集、年报统计和农机化宣传工作; 6、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管理维修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参与农机油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7、指导基层农机站建设与管理。 农业项目办公室1、负责全局农业项目的申报和储备; 2、负责已批复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3、负责项目统计工作; 4、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5、负责农村能源统计工作。 人员编制县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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