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兆元 |
释义 | 吴兆元(?~?年) 吴兆元,字公策,墓兜村(今白塘镇上梧村)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初授确山县令,清理赋役,设征收划一之法,宿弊顿除。“决狱明敏”。任期满时,当地父老遮道攀辕数十里相送。兆元到京后,选刑部河南司主事,旋改工部都水,迁屯田员外郎,再迁营缮郎中。时因岁供,大木商侵蚀不赀,兆元严加管理,独无所耗。出任韶州知府,与民休息,军饷以时供给,“政平讼简”,大得军民之心。这时,魏忠贤党人崔呈秀以同籍相慕,欲拉拢他,兆元绝不与往来。 崇祯初年,赐宴天下入觐郡守廉异者4人,兆元居第一。其后,累官江西按察副使、江西按察使、广东右布政使。不久,改任广西布政兼视鹾政。广西没有产盐,岁输协济银8万两向广东购买,盐运到时,船工例得贷余盐以利自己,其实是侵蚀官盐。盐运拖欠者则被追捕拘囚不放。兆元说:“法当清其源,空囚此辈何用?”就谕以先公后私之理,于是,入公的盐立增,而被囚者愈少了。 崇祯八年(1635年),兆元升任云南左布政使,朝廷议定增加云南饷银12万两,兆元竭力区划,使老百姓免受其困。旧例每年须办贡金2000两,已久免而复征,兆元乃取缺军廪以代,并请暂征一年后仍停免,民甚德之。崇祯十二年(1639年)冬入觐,命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翌年正月,帝召见兆元于平台,赐以银币及御前果品,并说:“朕以酬万里劳臣也!” 兆元到云南后,益务宽简,驾驭土司,奏立黑井儒学。李自成攻入北京后,兆元辗转滇南,终年74岁。他临殁时无一语及私。子应禧扶其丧归,滇中父老哭奠数百里送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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