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丽石 |
释义 | 吴丽石(1899~1931),原名吴苓生,字松仙。沭阳县颜集乡人。中共早期党员,革命烈士。出身于地主家庭,曾就读于沭阳第一高等小学,后入镇江第十一中学,因闹学潮被校方开除。民国10年(1921年)转入北京俄文专修馆学习,认识了瞿秋白。民国12年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经李大钊介绍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民国13年秋回国,在连云港等地宣传苏俄十月革命,介绍马列主义。后他受中共中央的委派,到哈尔滨开展党的工作。民国13年冬,他以小工身份到三十六棚总厂机务段做工,深入工人群众,创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列主义,建立三十六棚东铁青年协进会,成立了北满第一个党支部,开始中共直接领导下的北满最早的工人运动。同时,他根据李大钊的指示,创办《哈尔滨日报》,在主办该报时,他写了许多文章,揭露帝国主义暴行劣迹、封建军阀的反动统治和官僚政客的卑鄙行径等。民国14年11月,哈尔滨特支成立,民国15年初,中共北满地方委员会成立,他均为书记。民国16年4月初,北满地委遭到破坏,他正在上海参加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按照上级指示,他即返回哈尔滨,重组北满地委。同年10月,在哈尔滨召开全东北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一届满州临时省委,统一管理奉(辽)、吉、黑三省党务,陈为人为临时书记,吴丽石任组织部长兼管农运。不久,满州省临委改为满州省委,吴丽石仍任原职。民国17年12月,他与陈为人等12人被捕,在狱中,他虽遭到敌人酷刑拷打,仍坚持斗争,忍痛拒供。由于敌人抓不到证据,他与其他被捕同志于民国18年7月被营救出狱。不久,奉中共中央之命到济南重组山东临时省委,他任书记。他不畏艰险,深入各地,了解情况,恢复和发展中共组织,并与省委其他同志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新的斗争任务和策略。民国19年1月,为山东省起草重要历史文献《山东职工运动决议》。同年2月8日,他与共青团员李志英外出租赁房子,被李的同乡、叛徒王明智发现,两人一起被捕,李志英被捕后自首,出卖了他。敌人对他施加种种酷刑,逼他招供,他坚贞不屈,始终未吐露党的机密。 民国20年4月5日,他在济南英勇就义,时年32岁。遗体运回原籍安葬。1962年5月8日,中共沭阳县委、沭阳县人民委员会将其灵柩从颜集迁葬县烈士陵园,立碑勒铭,永志不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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