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释义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负责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委员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乌鲁木齐铁路局及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心支行负责人、有关专家、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单位代表组成。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按照科学、民主原则行使职责。 管委会具有以下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的发展规划; 审批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拟定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最高、最低缴存比例; 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 确定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最高额度; 审议已经市财政局审核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年度预算、决算; 审议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公报;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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