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渭南师范学院数学建模协会 |
释义 |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数学建模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通过数学建模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并组织参加每年一度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第四条 本会奉行的准则是:自愿、互助、进步、创新。 第五条 本协会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为广大的数学建模爱好提供学习交流的舞台。 第七条 本协会拥有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 会员的权利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 参加协会活动和独立开展工作 3、 介绍新会员 4、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会利益 3、 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4、 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1)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如有特殊原因晚到或缺席,应向协会主要负责人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认为是自动退会。 (2) 每个会员应认真完成每次布置的数模课题,并在活动中积极参与讨论。 (3) 老会员有义务对新会员给予学习,经验上的帮助。 (4) 每个会员都承担着对数学建模进行宣传的义务。 (5) 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加每届数模竞赛,并努力争取优异成绩。 第九条 会员用本会名义组织活动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 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即为自行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组织第十二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利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听取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2、 讨论决议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3、 修改协会章程 4、 选举常务理事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先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主持协会工作,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期由会长会议决定。 第十五条 在职期间,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如有出科目不及格者,自动辞职,会员则劝其退会。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 1、 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2、 决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3、 聘请协会名誉会长顾问和名誉理事 4、 决定本协会的机构设置 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 理事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协会日常工作。 附 则本会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活动,经理事会全体会员决定。 本章程由数学系数学建模协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以全体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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