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罗源县飞竹乡小善村,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礼部为叶雪娥立。叶年20岁未嫁丧夫,居孀奉养婆母。坊为青石构造,高5.6米,楼阁式,单檐4柱3门,中门最大,高2.75米宽1.95米,额枋为双狮戏球浮雕,其上石匾书“未婚节孝”4字。坊有多处浮雕,所刻莲、桃、竹、鹤、蝙蝠、云龙等线条流畅,形象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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