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之奇 |
释义 | 王之奇(?-1173),字能甫,南宋·庆州(今甘肃省庆阳县)人。徽猷阁直学士王庶之子。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以父任补京秩,历知光化军,淮南转运判官,利路漕运使兼四川宣抚使参议官,直秘阁安抚利州两路兼知兴元府,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资政殿学士,淮南安抚使兼知扬州。温润博雅,器局高远。探古之余,感物寓意,见诸挥洒之间,莫不种种高妙。南宋高宗、孝宗时期著名诗人。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以父任补京秩。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知光化军。乾道二年(1166年)除淮南转运判官。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改利路漕运使兼四川宣抚使参议官。乾道四年(1168年)以直秘阁安抚利州两路兼知兴元府。乾道八年(1172年)赐进士第,除端明殿学士,吏部侍郎并签书枢密院事。乾道九年(1173年)除资政殿学士,淮南安抚使兼知扬州(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一一三》)。能诗善画,温润博雅,器局高远。探古之余,感物寓意,见诸挥洒之间,莫不种种高妙。生平事迹见《定斋集·卷一四·故端明殿学士王公行状》有传。 孝宗乾道九年(1173年)病卒,卒岁不详。 王之奇律诗联 先生持使节, 极力救生民。 郡县宁无弊,(颔联上) 朝廷未有闻。(颔联下) 某官贪可去,(颈联上) 若事屈宜伸。(颈联下) 更为君生说, 如今可用文。 ——《五律·送李按蔡之任》诗联 附录:【贺赠王之奇绝句诗】 妙笔窥天顷刻成,浑如小架月初明。 扶蔬老蔓敷新叶,下盖累累紫水晶。 ——南宋·郑刚中作《七绝·王能甫作葡萄一枝於圆扇之上戏作小诗报之》* 诗 附注:* 能甫,为王之奇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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