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平之 |
释义 | 王平之(1898—1960),原名国本,学名笑竞,乳名阿炳。原籍上虞,父王湘源于清末移居嘉兴新塍竹园兜(今郊区高照乡),有租田二三百亩。平之青少年时代受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影响,思想进步,更名王平之,含平均地权,倾向革命之意。1920年毕业于嘉兴秀州中学,考入杭州之江大学,肄业后回家务农。这一时期,平之在朱仲虎等中共党员的影响下,积极投身于农民运动。 1925年冬,为反抗公大租栈(宁绍籍地主设在新塍东市港南、万安桥堍的经租账房)的严酷剥削,王平之等发动了一场约有2000多农民参加的要求减租减息的跪香请愿运动,取得了胜利。1927年初,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农民部特派员,国民党新塍区党部农民部长及农民协会委员。在国民党嘉兴县党部的早期共产党员顾作之、沈选千等人的领导协助下,进一步开展农运工作,推动全县各地纷纷成立农民协会。平之带领贫苦农民,进而发动了一声势浩大的捣毁公大租栈的农民斗争。参加者手持铁锹锄头,砸毁租栈的用具,并上街游行、散发传单。这次斗争摧毁了公大租栈恶霸势力,奠定了“二五”减租的基础。 1927年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时局险恶,王平之被开除出国民党,被迫远走河南开封,隐蔽在冯玉祥所办的政训学院中学习一年,后到河南太康县政府任佐治员,因主张禁烟,与县长冲突而离职。后回嘉兴隐居,任新塍区里仁乡长桥小学校长。1933年11月,福建人民政府成立,平之曾接受余心清的派遣,任浙江军事特派员,进行反蒋活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平之曾任新塍新南乡合作社理、监事主席,嘉兴县参议员。配合在新塍的共产党员沈如淙做地下工作,并继续从事农民运动。1946年9月,新塍一带灾情严重,农民不堪繁重的租税,怨声载道,平之再次发动了一场农民告荒运动,迫使县长答应减免租赋。此后,还积极支持中共地方组织开展游击活动,隐藏枪支,掩护革命人士。人民解放军渡江前夕,积极策动国民党地方武装起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0年土改时,王平之定为开明地主。1949年至1956年8月,曾任嘉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兼秘书长。1956年8月至11月,任嘉兴县文教局局长,后又被选为副县长。任职期间,经常下基层了解情况,如实向上反映。1960年患鼻癌,医治无效,病逝于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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