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春州 |
释义 | 一,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阳春县(在今阳春市区),春州领阳春、流南二县。隶属岭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复西城县,属春州;天宝元年(742年),春州称南陵郡,并析阳春县置罗水县属之。乾元元年(758年),春州复名,领阳春、罗水二县。五代(907-960年)南汉,春州领阳春、罗水、流南三县,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春州,阳春、罗水、流南三县改属恩州。次年,复置春州,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销春州,阳春县改称新春县,属新州辖。天禧四年(1020年),再复春州,新春县复称阳春县,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春州,把铜陵县并入阳春县,阳春县属南恩州。 二,辽置,金废。故址在今内蒙突泉县突泉镇西北约60公里的宝石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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