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清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汪清县盐务管理局是汪清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隶属于延边州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 吉林盐业集团汪清县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着全县食用盐及饲料、酿造、食品加工、小工业用盐的供应任务,担负着碘盐小包装生产以及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一)承担国家、省、市盐业法规规定的盐行业管理任务,对全县食盐批发企业执行分配调拨和销售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本县盐业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盐业行业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盐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任务和目标。 (四)对县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盐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组织落实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对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食盐批发企业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六)负责落实国家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规划中由盐行业承担的工作目标,对全县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办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经理办公室、财会科、盐政科和营销部等。 领导班子汪清县盐务管理局局长:贾学志。 汪清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孟庆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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