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突尼斯制宪议会 |
释义 | 突尼斯制宪议会是突尼斯在2011年1月宰因·阿比丁·本·阿里下台后为进行民主变革而进行的选举,目的是选出217名来自本土和海外的代表以制订国家宪法,以及组建过渡政府和任命过渡总统行使行政权,直至新一届国会大选开始。 选举于2011年10月23日举行,10月27日晚公布结果,伊斯兰复兴运动党以获得217个席位中的90席成为制宪议会的第一大党,标志着伊斯兰主义政党未来将主导突尼斯的政治。 全国共有410多万名注册选民和近50万非注册选民参加了投票,投票率为75%。这是该国首次由独立选举机构组织和领导的全国大选,是现代史上第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根据《选举法》,制宪议会将在两周内举行首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一名议长和两名副议长。随后,制宪议会将在新议长的主持下,推举产生代总统和任命新一届过渡政府总理。 选举结果总共19个政党获得了203个席位,独立候选人获得了9席,政党联盟获得5席。在这19个政党中,获得席位较多的分别是: 伊斯兰复兴运动党(90席) 共和议会党(30席) 劳动自由民主阵线(21席) 人民请愿党(19席) 民主进步党(17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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