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停止支付 |
释义 | 停止支付 债务人以其行为向债权人作出的不能支付一般金钱债务的意思表示。破产原因之一。内容包括:(1)为债务人依主观意思作出的行为,而不是指其财产的客观状况,因此只要债务人有表明不能支付意思的行为,无论其客观经济状况如何,均可认定为停止支付;(2)停止支付行为包括明示、暗示的各种行为,如债务人闭店停业、逃避隐匿,为偿债非法高利借贷、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向债权人表示无力支付等等;(3)是对到期要求清偿的金钱债务停止支付,其他合同的停止履行,或对未到期债务要求延期偿还,不能视为停止支付。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的国家通常以停止支付作为破产原因,如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还有一些国家,如日本、联邦德国,在以不能清偿作为主要破产原因的同时,规定停止支付可视为或推定为不能清偿,以合理解决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的举证责任问题。(王欣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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