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释义 | 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批准(行政编3人、事业编10人,已招录6人)派出机构,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规格为正处级行政单位,2004年9月18日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05年3月24日投入运行。 中心的服务原则是: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中心的运行方式是:“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方式,其运作模式为“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 中心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在中心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协调各有关行政许可单位,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二、 中心实行“网上申报、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的运作方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形成“一条龙一网式”服务,提供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等服务。 三、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规范文本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屏幕及河东政务网公示。 四、 负责行政许可、社会服务、效能监察和信息平台的管理。 五、 负责中心自身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对中心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进驻中心的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制度。 六、 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的其他单位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廉政教育等各项工作。 七、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管理,为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全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八、 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审批办交办的任务。 中心下设综合部、管理部 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位于津塘路51号,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大楼整体布局分为五层,进驻部门19个,工作人员57人,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101项。一楼服务大厅设有18个窗口,设置环卫局、卫生局、劳动局、园林局、环保局、建委、国税局、地税局、文化局、消防处、公安局、容委、质监局、经联局等行政审批窗口;二楼服务大厅主要是工商审批窗口,以及证照代办、会计事务所等服务咨询部门。三楼主要入驻民政局、计生委服务窗口;四楼、五楼为中心办公机构,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和计算机教室。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服务大厅内设有电子查询触摸屏、壁挂电子显示屏、服务台、写字台等设施。窗口办件均使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与中科软联合开发的行政审批办公流程软件,全过程实现计算机管理。 中心服务宗旨是: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便民服务,展示政府形象。中心的服务原则是: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中心的运行方式是:“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方式,其运作模式为“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四制”:① 实行窗口服务制。②推行服务承诺制。③执行首受责任制。④落实责任追究制。中心安全制度,分别从卫生管理、考勤制度、例会制度、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窗口服务规范、财产管理、保密制度、“客户评议”规定、人员选派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维护保养制度、中心加班、值班制度等内容共分为十四个章节进行阐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营造舒适环境,造就优秀队伍,建设一流管理,创建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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