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所梅乐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所梅乐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向阳乡沙马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向阳乡北边,距离沙马村委会8 公里,距离向阳乡政府15公里。国土面积有7.17平方公里,海拔1925 米,年平均气温15 ℃,年降水量957 毫米,适宜种植玉米、小麦、洋芋等农作物。有耕地903 亩,其中人均耕地1.22 亩;有林地4959.1亩。全村有农户178户,有乡村人口751人,其中农业人口751人,劳动力439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01人。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养殖业,主要销售往省内200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3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81.82%。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8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98元。农民收入主要以农产品、畜产品销售收入为主。 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发展蔬菜特色产业,种植面积80亩;发展养殖业,发展猪850头、牛71头、羊680只;发展劳务经济,每年转移劳动力10人。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9年的1498元增加到1950元。 农村经济该村有耕地总面积903 亩(全部为旱地),人均耕地 1.22亩,主要种植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作物;拥有林地4959.1亩,其他面积4891.1亩。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养殖业,主要销售往省内200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3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81.82%。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7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01万元,占总收入的54.01%;畜牧业收入85万元,占总收入的45.45 %(其中,年内出栏肉猪651头,肉牛 40头,肉羊529头,鸡3021只)入;林业收入3.33 万元,占总收入的1098 %;第二、三产业收入11.8万元,占总收入的 7.38%;工资性收入2.78万元,占总收入的1.73%。农民人均纯收入1498元,农民收入以农产品、畜产品销售收入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92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 人(占劳动力的0.68 %),在省内务工3 人,到省外务工2人。到2009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167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 900.9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年末集体总收入0.66万元,有固定资产4.1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黑板报方式公开。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通电视五通。全村所有农户全部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68户(占农户总数的94.38%);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49户(占总数的83.71%)。该村到乡道路为水泥路;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路面;村民在本村即可搭乘客车,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5 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 辆,农用车1辆,拖拉机5 辆,摩托车65辆。全村有沼气池43口,占总户数的24.16%。 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 7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28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43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距离村委会卫生所8 公里,距离乡卫生院15 公里。人畜混居的农户 2户,占农户总数的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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