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孙步逵 |
释义 | 孙步逵,字达九,生于清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卒于明国八年(公元l919年)享年80岁。咸丰年间由秀才补廪入贡,同治年间考中癸酉科第十四名举人,并赴京殿试。曾被任命为安徽县令,江苏教谕,后为省参议员,六县总董等职。为人丞秉公断直,不拍上压下,调解乡里纠纷更细心从事,每每苦心劝导,达双方满意为止。遇有不平之事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定要水落石出。故两江总督部堂刘赠匾额四字“急公好义” 光绪三十三年,本地张桥少妇李胡氏被邻人屠户强暴自杀一案,山阳县令陈维藻得钱受贿判主犯无罪,逵对此案不甘袖手旁观,列举罪状控告陈于两江督署,陈赴南京活动,逵复联络山﹑盐﹑阜﹑清﹑安﹑桃等六县有功名之人,以及当时自治研究所学员一百二十人,联名控陈于都察院,都察院派发审大员到南京传讯了结此案,山阳县令陈维藻受撤职查办削职为民,年老举人孙步逵多管政事受革举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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