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绥阳县企业国防教育实施意见 |
释义 |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基础。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是《宪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企业法》赋予的一项职责和义务。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国防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国防教育的目的 企业开展国防教育,目的在于激发全体员工的爱国精神,增强国防观念,为自觉履行企业的国防职能和员工的国防义务奠定基础。 二、企业开展国防教育的原则 1、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防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新时期国防建设的指导方针,为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服务。 2、必须坚持依法施教的原则。依据《宪法》、《兵役法》和《企业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有关规定,按照《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的落实。 3、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渗透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没活动之中,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道去做,因地制宜,分类施教。 4、必须坚持“长期、有效、稳定”的方针。纳入整个职工教育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持之以恒,讲求实效。 三、企业国防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国防教育,是对全体员工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观念、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的教育。企业开展国防教育,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 (一)企业国防教育的对象。国防教育是全民性的教育。但不同对象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一样,承担的国防义务和责任也不同,应当区分层次,区别对待。为三个层次: 干部骨干,包括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这是企业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者,应当接受重点教育,懂得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明确企业的国防职能基本任务和实施办法,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 青年职工(包括职工子弟学校学生),特别是党、团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是企业国防职能的直接承担者和生力军,是国防教育的主要对象。除接受普及教育外,还应该组织专门的教育训练,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有关国防建设的活动。 其他人员,主要是接受普及性的国防知识教育,懂得“国无防不立”的道理,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企业国防教育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国防理论、国防精神、国防历史、国防法制、国防动员、国防经济、国防文化、国防常识和有关军事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这是国防教育的核心内容,必须始终不渝地进行。包括中国近现代反侵略斗争历史,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艰苦奋斗和奉献精神,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等教育。 2、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这是当前的重点问题,要反复进行四化建设包括国防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企业改革不能忽视和削弱国防建设等观点的教育。 3、国防法规和权利义务。包括《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等国防法观,以及《宪法》、《企业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明确法律赋予企业的国防职能和职工的国防义务。 4、国防常识和军事技能。包括战争与和平的关系,现代战争的特点,战争动员的一般要求;常规武器和“三防”知识,以及国防文化体育活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等。 5、国际形势和时事政策。了解世界战略格局的变化和特点、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局部战争、突发事件及我国的周边安全形势等。 (三)企业国防教育时间安排。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发展和职工的现实思想状况,灵活安排,择优进行,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干部骨干和青年职工每隔五年应对上述内容学习教育一次,有条件的还可组织到红色旅游区参观,增强员工的国防意识。 四、企业国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国防教育根据企业的特点,利用现有条件,选择适当时机,结合有关工作,不拘一格,生动活泼地开展。 1、结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教育。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等,可以把国防教育有关内容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统一组织实施。 2、利用企业各类人员脱岗集训时机进行教育。如新职工上岗前培训、青工轮训、厂内待业人员集训、干部骨干集训等有利条件,有计划地穿插相应的国防教育内容,集中进行教育。企业职工学校和子弟学校,还可以开设国防教育课或组织学生军训。 3、发挥企业宣传教育文化等设施开展国防教育。可以有意识地进行国防知识广播讲座、电视讲话、征文评选、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宣传、影视录像播放、文艺会演、体育比赛等活动,寓国防教育于大众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之中,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教育。 4、借助重大节日庆典和执行重大任务开展教育。如春节、劳动节、建军节、国庆、厂庆、全民国防教育日、征兵、民兵预备役整组、军事演练等时机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周、拥军忧属、军民联谊、参观革命纪念馆(址)等活动,造成一定的国防教育声势和氛围。 五、企业国防教育的有关保障 国防教育作为国民的基础教育和职工的必修课,应当有一定的保障条件,以便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1、国防教育的教材和师资。可参照使用中宣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国防知识》和贵州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现代国防知识》,企业职工学校和子弟学校可使用贵州省教委、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编写的《初中国防教育读本》。同时可以参阅《国防大视野》等报刊杂志,开展刊授教育。要重视国防教育师资的培养和聘用。企业党政工团领导、宣传教育干部、专职武装干部,要亲自上国防教育课。同时,要挑选热心国防教育、具有国防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的人员,经过一定的培训,作为相对固定的兼职教员;有条件的还可以聘请驻地军队干部、院校教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 2、国防教育的教学设施。主要利用企业现有的宣传、教育、文化设施和培训基地,开展教学和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创办相对固定的国防教育阵地。 3、国防教育的时间。企业国防教育主要利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时机进行。民兵、预备役人员利用整组、训练等时间,每年安排3—4次国防教育课;参加上岗前培训的新职工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正课时间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干部要结合政治学习和武装工作活动,每年接受国防教育不少于2次;其他职工通过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征兵动员等途径,接受国防教育。 4、国防教育的经费。根据《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对国防教育经费作出安排,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必要时可设专项经费给予保障。 五、企业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企业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当地国防教育委员会和企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国防教育。 企业要把国防教育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履行国防职能的一项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企业党组要把国防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分工专人负责;厂长(经理)应把国防教育纳入经营管理计划,提供教育保障;职代会应把国防教育列入议事范围,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党办、宣传、武装、劳资、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协调配合,按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 国防教育要纳入企业管理和承包责任制,作为干部、职工岗位考评的内容.主要看国防教育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履行国防职能和职工承担国防义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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