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设立的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为外来投资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证(照)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及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中心位于淮河路――馨云路交叉口。目前已有34个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进驻中心,市直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同时,将原有的工商企业登记、房地产交易、交通运管、交警车管等办证服务大厅统一纳入中心管理。 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中心业务实行五公开: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资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 对外服务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即时办理制度,对于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办结;二是承诺办理制度,对需要现场勘查或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三是联合办理制度,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采取“一家受理、抄告相关、联合服务”的方式办理;四是报批办理制度,对需上报审批的业务,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转报;五是禁办答复制度,对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 市纪委、监察局在中心内设“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并给以负责的答复。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热诚为全市人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外来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真正实现“进一个门办好,缴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的基本目标,架起一座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代表市政府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督办和协调,确保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三、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受理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和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和全程监督; 六、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七、为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一)、综合科 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中心简报的编发和宣传报道;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中心与各服务窗口单位之间的协调;负责办公用品的配备和办公设施的维修;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工作;负责接待来客、来信、来访和会务的组织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督查科 监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服务窗口及其单位在办件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查处;负责制定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窗口信息数据的统计、收集和整理;负责中心网络系统的管理。 (三)、项目协调科 负责窗口单位服务项目的审核和调整,对项目进入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涉及2个部门以上审批项目的联审联办;负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共编制10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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