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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释义

总体介绍

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原名为“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是我院目前最大的学生社团,现有三千多名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青年志愿者。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泸州市团市委和四川警察学院院团委管理,在学生处,院团委的领导下,以“服务社会,实践自我”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践行着“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的志愿者承诺,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服务总站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五大部门;组织部下辖七个志愿服务队,为“图书馆服务队”、“献血宣传服务队”、“法律宣传队”、“禁毒宣传队”、“日常服务队”、“义务家教服务队”、“环保宣传服务队”。2009年成立“青年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了《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用《青年志愿者手册》规范、管理我院志愿者。开展了车站执勤、敬老院慰问、社区服务、保护母亲河、禁毒宣传、法律宣传、献血宣传服务、义务家教服务、法律知识走进校园等大型公益活动。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推动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依据《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我院青年志愿者行动以志愿服务为宗旨,以“服务社会,实践自我”为目的,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进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大局稳定,服务人民安康,服务青年健康成长成才。

三、青年志愿者立足校内,面向社会,围绕社会公益活动,美化环境、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社会治安、无偿献血、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 任务

一、为环境保护、社区治安、公益事业等提供无偿服务。

二、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一助一”长期服务。

三、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无偿献血,执勤站岗”等。

五、为留守学生提供义务家教服务。

六、承担泸州市团市委和泸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招募

一、招募。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深入了解服务需求、明确服务项目、确定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应招者报名。

二、招募方式。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校广播、海报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名义报名应招。

第四章 服务档案

一、凡加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在服务时数达到48小时后,由我协会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和注册号,并统一安排任务。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由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印制并保存。主要用于记录志愿者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小时),由专门档案管理者负责填写、分类并保存。青年志愿者“一助一”服务情况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青年志愿者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情况,由总站分管负责人鉴字确认。《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和注册号是青年志愿者身份证明、业绩证明的评奖依据和荣誉证明。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一、对提供“一助一”服务的志愿者,由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情况。

二、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表现的基础上,依据《青年志愿者档案》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出勤率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与评定,每学期汇总一次。

三、完成服务任务者,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志愿者评优,无故缺席、不完成的,应给予批评,三次批评而不改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六章 表彰奖励

一、通过评选表彰,激发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有中国特色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形成。

二、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和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建立有效的表彰奖励机制。

三、表彰项目:红榜通报表扬、广播报道其先进事迹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与泸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星级“荣誉奖”挂钩。对成绩特别突出,达到80小时以上、100小时以上、260小时以上、450小时以上的,分别设“优秀志愿者”、“一星级志愿者”、“二星级志愿者”、“三星级志愿者”。达48小时以上的就颁发注册号,终身使用,并作为表彰依据。

四、表彰团体或个人均上报四川警察学院院团委和泸州市团市委审核。

第七章 机制建设

一、为更好地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七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五个部门,一个法治文艺团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分站(以大队为单位)为形式的服务机制。

二、服务队是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职级的服务实体,是我校表扬志愿者服务站组织网络的关键环节,接受院团委和泸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

三、协会在接到活动任务后,将任务的宗旨、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提前通知需参加的活动分队队长后,由活动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上报审核同意后,再由各分队实施。

四、对于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有建设性建议的志愿者,可由自己所在的队队长反映,然后由队长汇总向站内主要负责人报告,也可直接向站内主要负责人提出。

五、在每次活动后,队长向青年志愿者协会汇报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六、站内正、副会长实施轮流值班制。

七、管理制度和档案材料:

1、服务对象需求情况档案(自然情况、服务需求等)。

2、志愿者服务站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法、提供服务项目、时间等)。

3、实行实名注册制。

4、志愿者招募、使用、检查、奖励等制度。

5、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时间及专门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制度。

第八章 附则

一、本办法将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予以完善。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组织机构

有个良好的干部班子是工作活动开展良好的基础。警院青年志愿者在院团委的关怀和指导下,继承和发扬上一届总站的优良作风和组织协调风格,并在机构设置、形式、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实行精兵简政,提高整体素质。总站的组建对干部的选择始终坚持按照“是否有坚定的思想政治立场、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工作能力”的标准来进行,保证了队伍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并且干部选举坚持“能者居之”的用人原则,通过一年的考查更多有能力有才干的同学加入了这支队伍。2011级新干事的充实给这个团队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正在要求自己做到多学习、多交流、多沟通,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共同进步,严格监督的良好氛围,特别地提倡工作主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构建了真正和谐统一的干部班子,为以后的团队活动顺利开展作了良好的铺垫。

下属服务队简介

1、“血脉相连·爱筑真情”——无偿献血宣传队

献血宣传服务队在泸州市卫生局献血办的具体指导和学院团委的领导下不断成长和发展。在过去的一年中,警院约600多名志愿者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累计献血近20万毫升,再创我院献血记录新高。并荣获了“泸州市优秀服务队”的称号、“泸州市无偿献血考核一等奖”。

2、“守护心灵家园”——义务家教服务队

义务家教服务队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和城市留守学生、低保户、贫困户学生等需要帮助的孩子。志愿者以学习辅导、快乐军训、各种主题活动为主要活动形式。我们在农村留守学生之家青棡湾小学建立了“爱书图书角”,在城市留守学生之家大北街小学和青棡湾小学举行了主题为“爱再进行”结子帮扶、“关爱弱势群体,关爱留守学生” 、“大手牵小手”等主题活动,唤起同学们和社会各界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意识,各项活动得到了市关工委、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和好评。

3、“翰墨飘香·无私奉献”——图书馆服务队

图书馆服务队的志愿者们每周到馆服务100人次,每周工作时间达120小时,帮助采编室老师整理新购买的书籍,完成新书的贴标签、分类入库,对流动书籍的上架、倒架、整理,对破损的书籍进行修补等。并每两周定期协助泸州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对书籍进行倒架、整架、修补等。虽然工作枯燥乏味,但是大大缩短了借还书的时间,缓解了书籍积压不能及时借阅的尴尬,这样的劳动真正体现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的精神。服务队还面向全校组织开展了按图索“籍”动手动脑活动和精品图书展,让同学们更好得了解和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各项工作都完成出色。

4、“守卫健康的卫士”-——禁毒宣传队

禁毒宣传队加强与泸州强制戒毒所的合作,长期坚持与戒毒所做交流活动,走进戒毒所,将图书、小品表演、队列训练展示带进戒毒所,丰富了戒毒所戒员生活。队员的爱心和温暖,让戒毒人员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注,带给他们积极向上的思想,积极的推动了戒员们戒毒后重新做人、远离毒品的决心。校内活动则从基础做起,做好校内禁毒宣传,定期举行禁毒主题活动,并将活动从单一实践转入理论研究和活动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开始课题研究,为以后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我们的设想;还根据不同需要,为每一位队员提供学习锻炼的平台,让队员能够在禁毒宣传队中得到所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发挥团队最大功能。

5、“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律宣传队

法律宣传队为了更好的做好宣传工作,开展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队员观看各类法律知识影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宣传片。为了更加深入社会,定期安排了法律宣传队员到社区、派出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队员到各社区、工厂、中小学校内进行知识讲座、法律宣传、假币知识宣传等活动,特别是假币知识的宣传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更有市民主动交出收到的假币。这些活动不仅为志愿者提供了锻炼实践能力的机会和舞台,同时在实践工作之中发挥了时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泸州起到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6、“平淡之中,真情永在”-——日常服务队

日常服务队始终坚持贯彻“服务社会,实践自我”的志愿者精神,开展并配合了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队首先从基础做起、从身边环境着手,在校内开展了定期清扫龙透观、刑技楼、收发室等校园环境保护活动。在服务站的大力支持以及各队队员的积极参与下,这些活动已经成为服务队的校内常规活动并被纳入重点工作。服务队将服务范围从校内发展到校外,除了开展环保活动外,还先后配合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各服务队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定期来到孤儿院、敬老院为残疾孤儿和孤寡老人送上的温暖与关怀,为他们带来欢笑与祝福。日常服务队不断发掘新思想、新力量,将服务队打造成一支出色的志愿者队伍。

7、“爱护环境,珍爱地球”-——环保宣传服务队

环保宣传队是一支年青有活力的队伍,3年来,环保宣传队发扬“服务社会,实践自我”的志愿精神组织参加了一系列环保活动,在废旧电池收集,垃圾回收分类,环保知识宣传,珍惜水资源等方向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定期与泸州市环保局,各社区单位联合开展各种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荣誉

1、2001年,被泸州市评为“九五助残先进集体”;

2、2003年3月,被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四川省委联合评为“四川省‘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3、2004年被中共泸州市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杰出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的称号。

4、2004年11月被评为四川省“十佳明星社团”。

5、2005年度泸州市“社会实践先进团队”

6、2006年度泸州市“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7、2006年度“四川省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8、2006——2007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9、2007年度“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10、2007年度泸州市“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先进集体;

11、2007志愿者无偿献血志愿者“优秀服务队”;

12、2007年泸州市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

13、2007年度“四川省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4、2008年“泸州市志愿者工作组织奖”;

15、2008年“泸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6、2009年“泸州市志愿者工作组织奖”

17、2010年“泸州市无偿献血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18,2011年“中国白酒金三角”2011年酒业博览会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

19,2012年被评为“泸州市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其中总站站长王皓丁被评为“泸州市十佳青年志愿者”

指导老师及干部干事

指导老师:刁涌(四川警察学院团委副书记)

杨丹(四川警察学院团委副书记)

会长:王皓丁

副会长: 杨嘉洁 向茂华 胡杨敏

组织部副部长: 刘颖

义务家教服务队:队长 张洁

副队长 黄盼立 何书佑 张艾薇

环保宣传服务队:队长 蔡长虹

副队长 廖先亮 宋晓娟

法律宣传服务队:队长 刘珍林

副队长 陈凌芬 刘睿 辛清沙

日常服务队: 队长 刘欢

副队长 陈祎昕 黄鸿成 王思维 罗燕梅

献血宣传服务队: 队长 徐皓宇

副队长 施言廷 王勇 刘强 杨杰

禁毒宣传服务队:队长 胡雨婷

副队长 王涛 赵春雨 金梦 张翔鸣

图书馆服务队: 队长 闫丽

副队长 岳敏丰 江娅

宣传部: 部长 李建波

副部长 刘怡 曾恋雅

网络部: 部长 王韬

副部长 向方超 胡腾

外联部: 部长 彭希

副部长 邓晓军 黄钰洁

秘书处: 处长 杨维蓉

副处长 易华山 刘士

法治文艺团: 团长 赵敏

副团长 肖世云 朱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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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