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长虹造假门 |
释义 | 简介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举报长虹业绩造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此事被媒体称为四川长虹“造假门”。虽然举报人及长虹方面各执一词,并各自向媒体出示证据,使得这起假账风波引来了业内更多的猜测。 事件起因四川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举报长虹业绩造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长虹随即发布公告予以澄清,称一切均属“子虚乌有”。随后四川证监局证实,已接到范德均的实名举报信,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 长虹与举报者的恩怨然而,此次举报事件也令长虹与举报人范德均之间的历史恩怨曝光。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1999年期间,范德均任长虹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但在其任职长虹期间,因构成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处以7年刑罚,并没收非法所得77万余元。 长虹方面表示:“范德均出狱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反复纠缠公司,要求公司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长虹的声明还称,范德均正是在要挟不成的情况下,开始了四处散布不实言论,重伤、诋毁长虹公司声誉。 事件升级 2008年财报被指有漏洞曾代表股民起诉五粮液偷税漏税的周爱文、杨建军律师指出长虹2008年年报(合并)中披露的营业成本(2304652.63万元)、销售费用(298553.91万元)、管理费用(114800.62万元),计算得出三项合计为2718007.16万元,但通过年报披露的采购金额等信息分析计算,上述三项费用合计金额约为1166326.47万元,中间存在大约155亿元的差距。 两位律师指出,这一是可能长虹2008年隐瞒约155亿元的利润,但可能性较小,另一种可能则是四川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一些差错。在长虹2008年年报中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他们发现,长虹当年购买商品同类交易额均达700~800亿元,但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成本仅为230亿元,实际的金额可能在70~80亿元之间,这应该是年报披露的比重数据可能出现差错,多了一位小数点,导致结果出现10倍差异。 长虹回应:不想再打口水战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指出,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由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后才作出,内容真实完整,不想作过多解释。他还表示,与这些质疑打来打去意义不大,不想再打口水战了。 四川证监局:启动非正式调查监管层一相关人员明确表态,相关举报已经进入非正式调查阶段。一般在50个工作日之内,非正式调查会得出结论。 非正式调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搜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证据。监管层根据非正式调查的结论,判断是否进入正式立案稽查阶段。非正式调查阶段则可以不进行公告。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