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蜀鸡 |
释义 | 原文 豚泽之人养蜀鸡,有文而赤翁。有群雏周周鸣。忽晨风(鸟名。属鹞类。)过其上,鸡遽翼诸雓,晨风不得捕,去。已而有乌来,与雓同啄。鸡视之兄弟也。与之上下,甚驯。乌忽衔其雓飞去。鸡仰视怅然,似悔为其所卖也。 译文豚泽的人养蜀鸡,(这种鸡)身上有花纹并且脖颈上的毛呈赤色。有一群小鸡在四周叽叽叫着。忽然有一只鹞鹰从它们上空飞过,大鸡马上用翅膀护住小鸡,鹞鹰抓不到小鸡,离开了。后来有乌鸦过来,和小鸡一起啄食(草籽小虫)。大鸡看见它,把它当成兄弟。和它戏耍,很是温顺。乌鸦忽然衔了小鸡飞走了。大鸡懊恼地仰望着,好像后悔被它欺骗了。 注释①文:同"纹"花纹 ②翁:鸟类头颈上的羽毛 ③去:离开 ④翼:鸟类的翅膀,这里用作动词,用翅膀遮住的意思。 ⑤驯:驯良 ⑥怅然:失意的样子 ⑦卖:出卖,引申为欺骗。 ⑧豚泽:地名 ⑨雏:小鸡 ⑩.晨风:鸟名,属鹞类 ①①剧 骖:四周相通的大道 ①②蜀鸡:大鸡,古代鸡的一种,原产于蜀地。 ①③周周:同“啁啁”,小鸟叫的声音。 受到的启发通过大蜀鸡被乌鸦欺骗的故事告诉人们,狡猾隐蔽的敌人不仅像凶残露骨的敌人一样可恨,而且更难防范。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作者宋濂自幼家境贫寒,但聪敏好学,曾受业于元末古文大家吴莱、柳贯、黄溍等。他一生刻 苦学习,“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去书卷,于学无所不通”。元朝末年,元顺帝曾召他为翰林院编修,他以奉养父母为由,辞不应召,修道著书。 明初朱元璋称帝,宋濂就任江南儒学提举,与刘基、章溢、叶琛同受朱元璋礼聘,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知制诰。洪武十年(1377)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其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党案,朱元璋本欲杀戮,经皇后、太子力劝,改为全家流放茂州(现在四川省茂汶羌族自治县),途中病死于夔州(现在重庆奉节县),后谥文宪。 宋濂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一般认为宋濂於洪武四年因献诗“自古戒禽荒”一语激怒朱元璋,导致此祸。 明初明惠帝的忠臣,学者方孝孺,少时即师从宋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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