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是非观 |
释义 | 是与知识、真知真识相反的事物和价值观。 是非观的标准是什么?在这个社会上怎么越来越模糊不清了呢?还是它从来就没有过?高考作文因为抄袭他人而得了满分,原作者知道了,想讨个说法,怎么就被人们给说成了低级趣味;小题大做了呢? 庄子的是非观 儒墨之是是非非,争论不休,就庄子来看,是没有必要的,「莫若泯除是非,照之於天」。而庄子化解儒墨是非之争所提的是非观,其要点有∶ A、就名言层次来看,是与非是相对的概念,有是就有非,有非就有是,没有绝对的是,也没有绝对的非。而且,是与非这对概念,也具有排中性,没有又是又非。 B、是非的判准都来自於个人自己,合於我的,就是是,不合於我的,就是非,没有公是公非。 C、是是非非的仲裁是不可能的。既然彼之是与我之是,无法仲裁,争是争非,又有何意义呢? D、中止是非判断,「休乎天钧」,从根解除是非之争。 以下逐一解释庄子的观点。 就是非之名言层次来看 是与非,就名言的层次,亦即就语言的层次来看,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庄子云,「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人类的语言概念,系於画界线之中,成就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不断的画界线之下,区分概念之彼此,这是人类语言的限制之所在。因此,在画下「是」的界线之同时,也画下「非」的界线,在「是」的界线之外,就是「非」的领域。其区分,一是主动的画界线,成就了「是」的概念,一是被动的画界线,成就了「非」的概念,此即所谓「因是因非」。反之亦然,画下「非」的界线之同时,也画下「是」的界线,此即所谓「因非因是」。 成玄英疏云,「因非而是,则无是矣;因是而非,则无非矣。」(《庄子集释》,页67)成玄英进一步论断,「是」乃因「非」而成就「是」的判断,因此没有真正的「是」。同样的,「非」也因「是」而成就了「非」的判断,因此没有真正的「非」。没有真是真非,儒墨之争乃是无意义之举。 2.1.A. 或曰,落实到是非的内容来看,是与非之间,也有彼此共是共非的交集处,并非如语言层次的截然二分。对此,可以用德国社会哲学家韦柏(Max Weber)的理想型(Ideal Type)模式来解疑。如就儒墨之争来看,所争之点可以不断的剥落有交集之处,最后所争就会回到思想系统的源头,而墨家主张爱无差等,儒家则主张亲亲而仁民,爱应有差等,如是,儒墨之争,就成为是非截然两分的争辩。 2.1.B 语言概念在不断的画界线之下,成就此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亦即成就此概念之自身。就休姆〔David Hume〕的经验主义路线或康德的先验哲学来看,此画界线的活动其实就是归位的活动,将感觉与料〔sense data〕归位到不同的主体,或归位到同一主体的不同部位。 就是非之判准来看 庄子云,「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郭象注云,「可於己者,则谓之可。不可於己者,即谓之不可。」(《庄子集释》,页70)探讨是非成立的判准,即是探讨是非的界线画出来的依据。可与不可皆出於我,是则是非界线的画出,就是出於画界线的我,换言之,是非之判准就在我这个个人,我认为对的就是「是」,我认为错的就是「非」。 推而广之,我有一是非,彼亦有一是非,人人各有一是非。如是,人人各有不同的生活经验,各有不同的价值系统,因此是非只有主观的是非,没有客观的是非。既然没有公是公非,儒墨又有何好争的呢。 就是非之仲裁来看 庄子云,「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如引入第三人来仲裁,第三人的是非立场,庄子以穷举法,胪列四种可能性,一是观点同乎彼而异乎此,二是观点异乎彼而同乎此,三是观点同乎彼也同乎此,四是观点异乎彼也异乎此。 前两种,仅同乎其一,仍落入原来的是非之争的局面。第三种两同,对双方的观点都赞同,如此则形同没有仲裁,故而是非之争不变。第四种两异,则使是非之争由两造变成三造,仍然无助於化解是非之争。如是,引入第三人来仲裁化解是非之争,也不具可行性。 庄子之化解儒墨是非之争面对儒墨是非之争,如何解决呢? 庄子主张,於己则中止是非判断,於人之是非之争,则「休乎天钧」。 2.4.A.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於天。」成玄英疏云,「圣人达悟,不由是得非,直置虚凝,照以自然之智。」(《庄子集释》,页67)王船山解云,「照之以天者,无我无此,无耦(偶)无彼。」(《庄子解》,页18)一有是非判断,物就有是,物就有非,物之是非乃起於我之是非判断,故中止我之是非判断,还物於无是无非之无何有之乡。这是庄子心目中真人必有的修为。 <齐物论>篇首,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虚,答焉似丧其耦(偶)。子綦并自云,「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王船山解云,「夫论生於有偶,…有偶生於有我,...故我丧而偶丧,偶丧而我丧,无则俱无,不齐者皆齐也。」(《庄子解》,页11)王船山於解篇旨时,更一语道出关键,「不立一我之量,以生相对之耦,而恶有不齐之物论乎 」。(《庄子解》,页10)直指是是非非,皆起於以我量度天下,无我,则无是非相对之耦。无我之是非判断,则无是非之可言,更无是非之争之可能。亦即,儒墨是非之争皆起於有我,儒墨如皆能无我,则更有何是非可争。如是,从根解除儒墨是非之争。 2.4.B. 「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郭象注云,「莫之偏任,故付之自均而止也。」(《庄子集释》,页74)庄子在此段文章提出有名的朝三暮四的寓言,指出「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同样的,人之於物之是非看法,以及因之引起的是非之争,皆於物之本身无所损益,因此,对是是非非之争,不偏不任,不跟著说是说非,甚至以反为用,跟著是者说是,非者说非。 庄子所以如是和之以是非,就是因为是者非者之争,意气为用,如能不再相激相荡,意气自然会平复,就会回到物之本身,而无所谓的是,也无所谓的非,一切休乎天钧。因此,庄子对人之是是非非,采取「和之」的立场。如是,儒墨是非之争,若不能自悟乃起於有我,是非仍争辩不休,则庄子就不偏不任以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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