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池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在原池州市盐业公司基础上改制更名而来的,是专门从事各类盐的批发与调拨以及糖、酒、日用百货等商品的批发与零售企业,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池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池州市盐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局司现有在职职工123人,拥有总资产8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48万元,流动资产482万元。商业用房5118m2,其中营业用房2503m2,年均购进各类盐9000余吨,市公司本身全年销售各类盐3800吨左右。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职能部门人事科、办公室、经营业务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 经营机构池州食盐配送中心、营销部、碘盐包装厂。 直属单位下辖东至县盐务管理局、石台县盐务管理局、青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赵晓飞。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汪孔和。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唐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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