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程准 |
释义 | 澧县第一中学教师程 准 男,汉族,大学文化,省优秀教师,澧县第一中学高级教师。毕业于湖南师范学院数学系,曾在常德市一中和渲县六中任教,1978年调法具一中工作至今,从教38年,成绩突出,1984年曾评为湖南省优秀班主任,1985年、1989年两次获省优秀教师称号。所教学生有58人考取研究生或博士生.4人留学欧美,与徐行教授等五人合作编写的《初等函数》、《概率初步》等书,已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曾在省、地、县各种会议上介绍班主任工作与教学工作经验,获得一致好评。 宋朝诗人人物简介程准,宋朝诗人,淳熙二年(1175)进士。曾为桐庐宰。绍熙元年(1190),以宣教郎知常熟县。庆元元年(1195),通判太平州。三年(1197),主管官告院,放罢。喜泰元年(1201),润州西厅通判。四年(1204),军器监丞,放罢。开禧二年(1206),两浙路转运判官、淮东总领。三年(1207),与宫观。喜定二年(1209),以朝请大夫直秘阅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司公事。四年(1211),直焕章阁再任。又曾守婺州。 程准,字平叔,宋朝休宁(今属安徽)人。程大昌长子。有文名。孝宗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知江阴县(明嘉靖 《江阴县志》 卷一二)。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常熟县( 《琴川志》 卷三)。宁宗庆元初通判太平州。嘉泰四年(一二○四),为军器监丞(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五之三七)。后以两浙转运判官总领浙西江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 《后乐集》 卷一外制)。官终知庆元府。事见 《周文忠集》 卷六二 《程大昌神道碑》 、明弘治 《徽州府志》 卷七 《程大昌传》 。 诗人作品《明远楼》 帆带暮云归别浦,崖拖秋色落澄波。 天连尺五银河挽,月倍寻常玉镜磨。 《留题顶山止方》 雨歇黄梅后,秋生麦熟前。偶同金马客,来访玉龙泉。 竹叶一樽酒,榴花五月天。不妨扶拄杖,行到白云边。 《水调歌头》 船系钓台下,身寄碧云端。胸中千古风月,笔下助波澜。唤起羊裘仙魄,来伴蝉冠清影,星阁倚阑干。上想中兴事,名节重於山。 濯沧浪,开玉鉴,照朱颜。平生多少英气,直欲斩楼兰。尽道诗书元帅,好作经纶上衮,勋业秉华丹。霄汉展鸾翼,雷雨震龙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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