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阳大学政法学院 |
释义 | 沈阳大学政法学院现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全院共有教职工34人。教师2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讲师10人,助教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硕士学位14人,硕士在读3人。在教学中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的原则,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和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法学专业近年来为公检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公证等部门输入了大批法律专业人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教师、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在公检法司系统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及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人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素养,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的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政务及思想政治工作者。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 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能在司法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学方向)专业(专科)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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