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韶关市公安局
释义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预防、打击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管理全市出入境、治安、户政工作。

(六)依法管理、指导全市监所工作。

(七)指导、管理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一)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

赖日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康志坚: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 峰: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鲁粤关: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寿先: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国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海林: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梓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韶梅: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机构设置

一.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管理措施;开展交通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治安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的考核,负责全市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机动车考核员、教练员的考核和发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文秘、机关事务、行政后勤、装备、服装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民警政治学习、培训教育、党务和共青团工作,计划生育管理、老干管理、纪检、监察及市区民警工资、警衔等有关管理工作。

三.交通管理科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交通事故处理(办案质量);负责全市违法系统的指导工作以及数据处理。

四.交通安全宣传科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五.科技科(设施大队)

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讯、计算机管理以及市区交警科技应用、开发等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检查、维修等工作。

六.执法监督科

负责信访、投诉受理、交通管理措施和方案出台前的审核,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监督以及属于公安交警的“三乱”查处等工作。

七.车辆管理所

负责市区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驾驶证审验换证、车驾档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废解体和驾驶人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县级车管部门开展车管业务工作。

八.考场

负责考场的维修、保养、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管工作。

九.机动巡逻大队

负责全市主干公路机动巡逻和道路路面的治安维护工作,交通警卫任务以及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十.高速公路大队

负责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段交通安全以及治安秩序管理。

十一.市区一大队

负责韶关市浈江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市区二大队

负责韶关市武江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市区三大队

负责韶关市曲江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韶关市交通清障拯救中心

负责市区道路、京珠韶关公路韶关全路段车辆违法、损坏的清障以及对交通事故车辆的拯救工作;负责市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负责指导、协助各县(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清障拯救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07:18